晨报讯(YMG记者张韬通讯员刘国军)昨天,烟台市首部反映少年审判工作的法治微电影《迷途》首映式在芝罘区区法院举行,该片由芝罘区法院出品,讲述了一名吸毒、贩毒的少女,在法官的帮教下,重新回归社会。该微电影同时在爱奇艺、腾讯等各大网站发布,搜索片名可以收看。微电影来源于芝罘区法院少年法庭庭长邹艳审理的一起真实案例,再现了法官挽救、帮教未成年被告人回归社会的感人事迹。微电影全长23分钟,以邹艳为原型,由邹艳主演和法院干警友情演出,讲述了一个父母离异的15岁少女,由于缺乏家庭温暖,结识了社会不良人员,不慎走上了吸毒、贩毒的犯罪道路。在少年法庭庭长邹艳的一次次帮教、心理干预下,小女孩迷途知返,重拾生活信心,重新回到校园,努力实现自己的梦想。芝罘区法院曾被共青团中央、最高人民法院表彰为“优秀青少年维权岗”,是全国首批优秀青少年维权岗之一。多年来,少年法庭致力于未成年犯挽救帮教和犯罪预防工作,积累了丰富的经验。2013年,芝罘区法院建立了“阳光心理咨询室”,与鲁东大学教育科学学院合作,在全市法院首创将心理干预引入未成年审判和帮教工作中,运用心理干预“教育、感化、挽救、改造”未成年犯,实现了审判工作与青少年犯罪预防、转化、矫治的无缝对接。三年来,运用心理干预机制转化和矫正未成年犯55人,对10余名被害人进行了心理疏导和干预;开通了“爱心妈妈”热线,先后为160余名未成年人及其家长提供法律咨询320余次;开展“送法进校园”30余次,对2万余名青少年进行了法制宣传教育。芝罘区法院副院长徐昶晟介绍,这部微电影从2015年10月份开始编写修改剧本,今年2月份开机拍摄,并经反复修改,历时6个月。电影虽“微”虽“短”,但真实再现了少年法庭法官帮助未成年犯回归社会的感人事迹。近年来,该院积极适应全媒体时代发展需要,深入推进司法公开,创新法治文化宣传形式,不但通过微电影形式,还充分利用微信、微博等平台,讲述法院好故事,传递法院好声音,让群众在轻松娱乐中学习法律,在潜移默化中接受法治熏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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