晨报讯(YMG记者徐峰)校长职级制改革随着《关于推行中小学校长职级制改革的意见》的下发在烟台正式启动,目前校长职级制改革的动态如何?又是如何调整安排的?昨日,烟台市教育局给出详解。按照统一部署,全市35名高中校长将于今年年底前完成改革,其他初中、小学校长将于明年2月底前完成。届时,全市530名公办普通中小学校长将全部摘“官帽”,实行职级制管理。
校长职级制改革的渊源还要追溯到2014年。去年,烟台市被山东省确定为校长职级制改革试点市。根据统一规定,列入校长职级制实施范围的中小学校一律取消机构规格,干部取消行政级别,按隶属关系归口教育行政部门管理,现任学校不保留原有行政级别,纳入档案管理,新任干部不再套用行政级别。同时实行校长任职资格制度、职级评审制度、职级工资制度、任期交流制度等。在校长交流方面,校长每个聘期为4年,在同一所学校任职原则上不超过两届任期。校长聘任期满后,经考察、考核合格,并经校长管理部门审核同意的,可以继续聘任,并按有关程序重新认定校长职级。特别优秀的特级校长,经批准后可按照国家相关政策规定延长退休年龄。
烟台教育局对校长职级制也做了具体等级划分。据介绍,校长职级分高中、初中、小学三个序列,各设特级、高级、中级、初级校长,除特级校长不分档级外,其他各设一、二、三档,特级校长的数量控制在一级校长总数的20%以内,一、二、三级校长全市总比例为3:5:2。在校长考核评价机制上,将引进社会第三方评价,保证校长队伍活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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