俗话说:大路朝天,各走一边。然而,现实生活中,抢道现象却时有发生。6月27日晚,南大街发生一起自行车与公交车相撞事故,伤者虽被及时送医救治,但因伤势严重,面临截肢可能。市民史贵平对此深有感触,他曾经勇敢地骑单车进西藏,也曾无奈地被烟台的公交车别倒。机动车、非机动车抢道现象屡有发生,到底是因为什么?是骑车者不守交规,还是根本就无路可走?
YMG记者唐洪涛摄影YMG记者初阳
疯狂:退休老人骑着单车进西藏
61岁的史贵平原在安监系统工作,他有个爱好———骑单车。
骑单车让史贵平认识了许多骑友,其中一名骑友李波多次骑单车进入西藏,史贵平也不禁心生向往,可是对方并不愿意带他一起。“李波只有45岁,我不仅岁数大了一大截,还有心脏病。”史贵平最终是用实际行动打动了李波———连续参加了200公里、400公里的骑行赛。就这样,去年8月23日,他们终于一起动身。“我们从西宁开始,骑着单车沿着唐蕃古道向拉萨进发。这条路是1300年前的进藏之路,是最难骑行的,其中有一段海拔4000米的长达500公里的无人区。李波走过新藏线、滇藏线,却是第一次走这条路。一路上全是深沟大坡,含氧量很低,更有藏獒在身后追赶,再加上无处住宿,惊险指数直线上升。刚出西宁50公里,我就感觉不妙:胸闷、头疼、双腿无力。怎么办?我有高血压、心脏病,撤吗?休息了一小时之后,我感觉稍微好转,此时有车经过,对我们鸣笛,副驾驶座的人还夸我真棒。这一下,我来劲了,终于冲上了坡顶,高原反应也消失了。这段路我们足足骑了4天……从那曲、羊八井到拉萨,370公里的路上,我们顶着八级大风,简直是寸步难行,我们沿着雪山又足足骑了3天,终于到达拉萨,李波也对我翘起了大拇指:‘哥,你真抗造啊!\’当地的酒店老板也说60岁的老人骑车上西藏太少了,开店10年,也不过两三人。”这次西藏之行,给史贵平留下了深刻的印象。“这一路上,我们翻过了海拔4000米以上的山峰12座,海拔5000米以上的山峰2座。每当想起在海拔5000米的巴颜喀拉山口,我们能爬上大坡,就充满了自信。过去一谈西藏,都觉得很可怕。经过这次西藏之行,我感觉精神的力量胜过一切,心态上更加强大了。”
尴尬:在隧道出口被公交车别倒
骑车,让史贵平实现了理想,给他带来了许多快乐,然而,他也有尴尬的时候。烟台如今隧道众多,一条条隧道的贯通,促进了城市发展,给广大市民带来很大的方便。不过,史贵平却告诉记者:“魁星楼隧道东边有自行车道,隧道里面也有自行车道,但是一出隧道口就没有自行车道了。我有一次是与一辆公交车并行,车道突然变窄,猝不及防之下,我瞬间就被公交车别倒了。”
“公交车司机当时下车把我扶了起来,我责问他怎么开的车,他随即反问我怎么骑的车,并强调说这是他的道。随后有交警过来告诉我,此处改道了,改成了机动车右转弯道。我问交警自行车道哪儿去了,交警让我到人行道上骑车。我心里那个气啊,我在自行车道上骑得好好的,为什么又要把自行车搬到人行道上去?”史贵平说,不仅魁星楼隧道如此,南大街本来有自行车道,后来也取消了。“当初南大街改造时,看到自行车道被改没了,车友们都想不通,这是为什么呢?如果说改建港湾式公交站点是为了给公交车方便,那么,为什么不给予自行车同样的方便呢?”
史贵平还向记者提到:“山东省曾下发文件,要求各地不能取消自行车道。可是,南大街等多条道路为什么把自行车道取消了呢?为什么我们要到人行道上骑自行车?在大力提倡低碳生活的今天,为什么我们不能多给自行车留点空间呢?”记者查询后发现,山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确实下发过《关于在城市道路规划建设管理中充分保障非机动车和行人路权的通知》(鲁建城字[2013]65号),要求强化以人为本理念,在城市道路规划建设管理中充分保障非机动车和行人路权,按照“行人第一、车辆第二”的原则,要优先保证步行和自行车出行,合理规划步行、自行车道及停车设施。
危险:非机动车与机动车混行,公交车撞倒骑行者
6月27日晚上10时许,南大街发生一起自行车与公交车相撞事故,自行车被卷到车底,整个车身变形。公交车司机向民警陈述事故经过时说:“我正准备右转到海港路,我听有人‘啊\’的一声,我下车才看到车底下有个人。”此次事故中,公交车司机在夜间行车时存在麻痹大意、疏于观察的问题。交警提醒广大市民,南大街慢行一体道路使得机动车与非机动车分道行驶,驾驶员在出行时应各行其道。记者了解到,2014年,烟台市在开通公交车专用道的同时,在多处设置了慢行一体车道,提高了道路的通行能力,使公交车道更加便捷、快速。但是,很多行人、骑车者在慢行一体车道“水土不服”,更有一些私家车辆占据慢行一体道,影响了通行。记者昨日在南大街、南迎祥路、环山路、魁星楼隧道等路段做了一番实地调查。在南大街上,众多电动车、自行车、摩托车都在公交车专用道上靠着路牙石行驶,当与公交车同行时,险象环生。市民张先生说:“设立公交车专用道后,自行车、电动车要在人行道上骑,会撞着行人;要是在公交车专用道上骑,又怕被公交车撞着,两难啊。在我看来,不能为了公交车就牺牲其他车辆的利益,应尽快设立新的非机动车道。”记者从魁星楼隧道西出口开始,沿着红旗路西行,发现非机动车道标志时有时无,某一段非机动车道突然消失,变成了人行道,于是,骑车者或者骑上人行道,或者不得不与机动车同行,让人不由得暗自为其捏了一把汗。而即便是有的路段画有非机动车标志,也有个别汽车在此路上行驶。
交警:各行其道,安全可靠,抢道者罚款100元
对于抢道现象,交警四大队的李警官称,按照《道路交通安全法》的要求,机动车、非机动车实行右侧通行。根据道路条件和通行需要,道路划分为机动车道、非机动车道和人行道的,机动车、非机动车、行人实行分道通行。没有划分机动车道、非机动车道和人行道的,机动车在道路中间通行,非机动车和行人在道路两侧通行。道路划设专用车道的,在专用车道内,只准许规定的车辆通行,其他车辆不得进入专用车道内行驶。“非机动车道上不允许摩托车、轿车行驶。对于机动车抢道者,罚款100元。”李警官说,“各行其道,安全可靠,希望广大市民提高道路安全意识。”对于滨海路设立自行车专用道一事,李警官也谈了他个人看法:“是否设立自行车专用道,是否要与其他道路隔离,此事由规划部门决定。如果要设立自行车专用道,来往于养马岛方向的自行车同在一条道路上,也不安全。因此,我们最重要的是提高道路安全意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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