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严厉打击非法回收药品行为,自2005年烟台市就开展了“清理家庭小药箱、安全用药保健康”活动,市区每年平均回收、销毁过期失效药品价值200万元左右。并自2012年制定出台了《烟台市家庭过期失效药品回收管理办法》(试行),对过期药品的定义、定点回收单位的选择确定、过期药品的回收保管和销毁、责任落实等方面都做出了明确规定。
目前为止,烟台市现已确定漱玉平民、立健医药城、中医世家、燕喜堂等485家药品零售连锁门店为定点回收单位,覆盖全市96.2%的乡镇(街道),方便市民就近送交过期失效药品,“方便有序、统一规范”的过期药品回收网络已逐步健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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