答复:烟台市参保居民在烟台市六区内可自由选择医保定点医疗机构住院就医,无需办理转诊手续。详情可咨询参保地社保经办机构或市社保中心:6712869。
咨询:患有慢性病毒性乙型肝炎,上个月在传染病医院住院治疗半个多月,服用抗病毒药物,出院后医生告知可以申请慢性病。请问:烟台市城镇基本医疗保险门诊慢性病认定细则中提到了慢性病毒性肝炎(乙、丙型),为何我这个不能申请呢?慢性病毒性肝炎还分种类吗?
答复:根据政策规定,烟台市城镇职工患有慢性病毒性肝炎(乙、丙型),经系统治疗后可申请办理慢性病。具体流程:就医结束后,由就医定点医院副主任医师以上职称的医保医师或科主任填写《烟台市城镇职工医疗保险门诊统筹病种认定申请表》(下简称《认定申请表》),经定点医院的医疗保险管理办公室审核盖章后,连同本人身份证、半年内住院病历有效复印件、照片等相关材料报参保地社保经办机构进行材料的初步审查。市统筹病种认定领导小组统一组织专家对申报患者进行医学技术查体,并依据查体结果下达门诊统筹病种认定结论。
其中,有一部分病种只是将病情达到一定标准的患者纳入了慢性病的门诊保障范围,而不是将所有确诊人员均纳入保障范围。上述门诊慢性病的认定标准,我们也是在充分考虑了基金收支情况、发病率以及费用负担等因素的基础上,会同市级以上多家医院的临床医务专家制定。慢性病毒性肝炎(乙、丙型)认定要点:1.符合慢性病毒性肝炎临床诊断标准,有明确的二级及以上医院住院诊断记录。2.认定要点:(1)急性肝炎病程超过半年,或原有乙、丙型肝炎或HBsAg 携带者因同一病原再次出现肝炎症状、体征及肝功能异常者。临床表现:反复出现乏力、食欲减退、尿黄、肝区不适等肝炎症状。辅助检查:①肝功能检查:反复或持续升高。②病原学检查:乙肝、丙肝相关抗原抗体有阳性提示。③影像学检查:B超符合慢性肝炎肝脏变化。咨询:孩子今年在外地上大学,一直在学校缴纳的城镇居民险,今年几月份开始缴纳。如果在大学发生医疗费用,需要办理什么样的手续,意外伤害门诊报销吗?
答复: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目前在全国已实现全覆盖,您的孩子应参加大学所在地的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具体办理程序应咨询孩子就读的高校相关部门。YMG记者夏丹通讯员华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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