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YMG记者侯召溪通讯员韩志鸿)昨日,市住房保障中心召开新闻发布会,公布了2017年度市中心区保障性住房和共有产权住房房源及受理申请情况。本批次可供配租保障性住房房源共计230套,可供出售的共有产权住房共1476套。今日,即12月7日起开始受理申请,12月14日结束。今年5月1日起,烟台市在山东省内率先试行共有产权住房管理制度,本批次房源系全省首批共有产权住房。保障性住房属于出租性质,实行市场租金,由物价部门核定,承租后在按期如数缴纳房租的前提下,按月按标准发放租赁补贴,承租人须在《住房保障资格证》规定的时间内进行年度复核。本批次可供配租的房源共计230套,其中锦绣新天地项目204套,单套建筑面积55.52至71.99平方米,其中一居室13套,二居室191套,月租金标准为7元/平方米。锦绣家园项目26套,单套建筑面积49.05至57.88平方米,均为一居室,月租金标准为6.5元/平方米。该两个项目房屋已按规定标准装修,水、电、煤气、物业、电梯费等费用由各相关部门收取,取暖方式为电暖,闭路电视、网络等自行安装。共有产权住房属于出售性质,由物价等部门按商品房价格下浮10%核定销售基准价格,向购房人出售70%产权,剩余30%产权归出售人所有,购房人共有2年后可按届时计税评估价格增购剩余的30%产权,拥有完全产权并可上市交易。购买共有产权住房后,购房人不再享受租赁补贴等住房保障待遇。本批次可供出售的共有产权住房共1476套,其中锦绣家园项目1254套,单套建筑面积为54至97.7平方米,经物价等部门核定的销售基准价格为6150元/平方米,具体房屋楼层差价按整单元增减代数和为零的原则确定,出售产权比例为70%。锦绣新天地项目222套,单套建筑面积58.46至90.68平方米,经物价等部门核定的销售基准价格为5970元/平方米,具体房屋楼层差价按整单元增减代数和为零的原则确定,出售产权比例为70%。该两个项目房屋状态为毛坯房,取暖方式为电暖,出售人为烟台宏丰置业有限公司。以上房源详细情况可在街道办事处领取明白纸或登陆烟台住房和城乡建设信息网查询。申请本批次保障性住房或共有产权住房的家庭,为已经获得了市中心区即芝罘、莱山两区《住房保障资格证》,且《住房保障资格证》在有效期内的家庭。其中,已经承租保障性住房的家庭可以申请共有产权住房,但不得再次申请保障性住房。受理申请时间,为12月7日至12月14日,工作日期间受理。申请人凭身份证、《住房保障资格证》到所在街道办事处领取明白纸,并根据自己的申请意向填写《保障性住房申请表》或《共有产权住房申请表》,其中,鉴于本批次保障性住房数量相对较少和选房规则限制,申请保障性住房的家庭如有共有产权住房申请意向,可以同时填写《共有产权住房申请表》。填写完毕后在规定时间内递交到街道办事处住房保障窗口即可。如申请人因特殊原因不能亲自申请的,可委托代理人持申请人身份证或户口本、《住房保障资格证》、委托书、本人身份证代为申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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