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YMG记者逄苗)市民在旅途中认为自身权益受损时该怎么办?昨日,市旅发委旅游质量监督管理所相关负责人在“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新闻发布会”上表示,消费者外出旅游请牢记12301投诉电话。
旅游者与烟台市旅行社签订合同并参加旅游的,权益受损时除了可拨打12301国家旅游投诉热线外,还可拨打烟台市旅游投诉电话0535-6270842。需要注意的是,按照《旅游投诉处理办法》的规定,旅游投诉时效是“旅游合同结束之日90天”,超过90天旅游投诉处理机构是不予受理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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