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YMG记者杨春娜通讯员韩浩鑫)天气回暖,烧烤陆续出摊,如何让烧烤好吃不扰民?芝罘区《关于规范管理夏季夜间占道烧烤的实施方案》出炉,2018年夏季夜间占道烧烤将实行重点区域严禁、一般区域严控、其他区域规范的层级式审批管理模式,着力推行“加工室内化”和“经营规模化”的减量提档管理模式。芝罘区区级综合行政执法部门自4月1日起开始接受审批申请。消夏露天啤酒广场和依店占道夜间烧烤的经营日期为4月16日至10月15日,经营时间为19:00至23:30。
芝罘区综合行政执法局工作人员介绍,今年露天烧烤的门槛有所提高,对于炉具和场所有了更加明确的要求。按照规定,芝罘区范围内必须使用环保型无烟烧烤炉具从事烧烤经营。从事依店占道夜间烧烤的一律实行室内化加工,禁止在室外摆放任何形式的烧烤炉具和加工台灶等。从事消夏露天啤酒广场的原则上也应实行室内加工,确实不具备室内加工条件的,须经审批且必须使用符合环保标准的无烟烧烤炉具;使用环保型无烟烧烤炉具必须开启油烟净化装置,每10天至少对油烟净化装置清洗一次,确保油烟净化装置保持良好净化效果,没有肉眼可见的油烟排出;消夏露天啤酒广场一般批设于具备条件的大型场地内,场地面积不得小于100平方米,审批面积按照实际发生数计算;依店占道夜间烧烤须具备经营场地40平方米以上,经营场地应与人行道保留1.5米以上的通行空间,不得占压盲道;经营场地内须配备垃圾容器,周边应设有厕所、排水、照明、消防等相关设施,经营设施必须日摆日清;经营时,经营者必须严格遵守经营时间,不得提前摆设、超时经营,经营区域应用地毯、地板革、油布等铺覆地面。经营业户在经营期间须保持好周边的环境卫生,做到人在地洁、人走地清,并每周对所占用地面进行一次洗刷;经营场地不得侵占、圈压、损坏公用设施,经营期间不得超面积经营。必须符合治安、交通、安全、食品卫生、环境保护的相关要求。
申办者可到烟台市行政审批中心四楼区城管局窗口办理相关手续。芝罘区各街道(园区)和区综合行政执法大队要加强辖区内夏季夜间占道烧烤的日常管理,严厉查处各类违规经营行为,实现“四无一清”工作目标:即无未经审批非法占用城市道路(空地)的经营行为,消夏露天啤酒广场和依店占道夜间烧烤经营者须全部办理审批手续规范经营;无违规使用炭火烧烤炉具的经营行为;无不按规定开启油烟净化装置行为;无提前摆摊经营、超时经营、超面积经营、不配备垃圾容器、不用地毡铺覆地面等违反规范经营要求的行为,经营全过程不得有破坏环境、扰民行为发生;经营者需每日清理经营结束后占用场地的环境卫生,经营设施必须日摆日清。同时,按照精细化管理要求,对办理审批手续但在经营期间未按照相关规定规范经营的商户,要严格落实保证金制度,并督导及时进行整改落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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