晨报讯(YMG记者宋晓娜通讯员商良王涛)记者获悉,即日起,烟台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推出惠民举措,将缩短病退人员劳动能力鉴定周期,将原查体周期一年两次调整为每季度一次。各县市区人社局要在每个季度结束前15日将辖区内申请病退人员医学查体材料报市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市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统一作出劳动能力鉴定结论。
对于职工病情危重,在危及生命的情况下可持医院病危通知书随时申请病退查体,各县市区人社局要自受理申请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安排医学查体,查体结束后3个工作日内将相关材料报市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市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自收到材料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下达鉴定结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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