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YMG记者任雪娜通讯员韩娟) 经济社会快速发展,社会保险参保个人的工作流动性随之大大增强,与工作变动相伴的就是保险转移。眼下,我区社会保险转移接续实现“一条龙”办理。
保险转移,分为市内转移和市外转移两种形式。随着社保服务“核三”系统的使用,烟台市各县市区实现社会保险网上转移,彻底告别打印转移单办理社会保险转移的历史。各县市区的职工跨县市区重新就业参保,不再需要办理转移手续。参保个人在新就业地参保的同时,社会保险经办机构通过社保系统即可实现社保即时网络转移。
参保个人离开烟台到外地就业参保,在烟台参保单位办理了停保手续后,只需凭身份证到社保经办机构办理《基本养老保险参保缴费凭证》和《基本医疗参保缴费凭证》,然后将这两份凭证交到新参保地社保经办机构即可办理转移手续。参保个人从外地来烟工作,只需提供外地社保经办机构出具的《基本养老保险参保缴费凭证》和《基本医疗参保缴费凭证》即可。提交转移申请后,剩下的手续由社保机构负责完成,按照《转移办法》的相关规定原参保地社保机构通过银行对公账户将参保个人社保基金转入新参保地社保机构,新参保地社保机构接收基金后维护社保系统,即整个转移接续手续办理完结,参保个人无需跑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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