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YMG记者安益通讯员王军)4月17日,烟台高速交警支队龙口大队民警发现龙口收费站匝道处竟然摆上了水果摊,民警耐心劝说摊主并将其劝离,消除了安全隐患。
当日上午,大队民警前往龙口收费站执勤时,警车刚驶出收费站,便看到匝道边摆着一张桌子,两人坐在桌前。民警经过询问得知,两人是附近的村民,看到高速公路上车流量很大,而且也有许多外地车辆,便想摆个水果摊卖樱桃,生意一定会很好。了解到情况后,民警耐心向两人讲解了在此摆摊贩卖水果存在的安全隐患,不仅增加了交通拥堵的可能性,而且也对自身及他人的人身安全造成影响,而且根据《道路交通安全法》的相关规定,在高速公路上违法停车要处200元、记6分的处罚。随后民警将两人劝离匝道,摊主也表示以后一定遵守法律法规,不再上高速摆摊。
高速交警提示:果农、商贩等一定要注意自身安全,不要为了一点蝇头小利铤而走险,同时也告诫驾驶员朋友,如果在高速公路上遇到商贩也不要随意停车购买,以免引发交通事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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