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YMG全媒体记者 吕金滙 通讯员 常洪波 桑永亮)青少年是祖国的未来、民族的希望。青春的花朵娇艳灿烂,有时却柔弱易折,青少年在成长的过程中很容易误入歧途或遭受侵害。如何预防未成年人犯罪?又如何避免未成年人受到伤害?新修订的《未成年人保护法》和《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6月1日正式施行,两部法律规定建立学生欺凌防控工作制度,建立未成年人心理健康筛查和早期干预机制,建立预防性侵害、性骚扰未成年人工作制度等内容。
检爱同行 共护未来
为深入贯彻落实新修订的《未成年人保护法》和《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展现未成年人保护事业巨大成就和检察机关加强未成年人司法保护工作的突出成效,构建具有中国特色的“家庭、学校、社会、网络、政府、司法”未成年人保护体系,推动形成保护未成年人的工作合力,根据最高人民检察院统一部署,5月26日,烟台市人民检察院与莱山区人民检察院联合举办了“检爱同行 共护未来”主题检察开放日活动。邀请烟台市莱山区永铭中学师生代表及烟台大学法学院部分学生代表,走进烟台市人民检察院“烟台青少年法治护航中心”,进行实地参观学习,现场参与互动。
活动中,全体师生在机器人讲解员的讲解引导下,依次观看了法治宣传中心的“知法”“守法”“用法”“护法”等法治宣传板块的相关内容。
“遇到校园欺凌的时候我们一定要见义巧为,不要上去和他们争论,可以先找一下老师同学来帮忙”,永铭中学学生宋环宇有感而发。
心中有法 行为守法
近年来,烟台市人民检察院努力推动涉未案件集中统一办理,始终保持严厉打击侵害未成年人犯罪高压态势,持续做好未成年人法治宣传工作,教导同学们增强法律意识和防范能力,明确法律底线和行为边界,强化法律意识、规则意识,做到心中有法,行为守法。
在烟台市人民检察院第七检察部工作人员的讲解下,师生们通过大屏幕、触摸屏的现代科技手段,深入学习了解《宪法》《未成年人保护法》等多种法律知识。通过现场观看相关典型案例教育片及视频资料,引导未成年学生提高守法意识,学会运用法律武器,避免校园欺凌以及其它不法侵害。在法律知识pk板块,同学们通过触摸屏解答法律试题。在心理健康教育区域,讲解心理健康知识,组织同学们参观了心理辅导室,并通过心理测试交互系统进行心理测试,引导同学们杜绝不良心理,共享健康生活。
真实案例 引导应对
第七检察部检察官从什么是校园暴力、校园暴力的常见形式等方面切入,用学生们喜闻乐见的动画、视频形式,结合自己的工作经验和近年来校园欺凌的真实案例,深刻阐述了校园暴力的危害以及对施暴者、被施暴者、旁观者的恶劣后果,引导同学们学会面对欺凌行为时的应对方法,提高自我保护能力。“如果发现在学校或者是周边的人有不当行为的话,肯定会利用今天学到的知识去及时制止他!”学生们纷纷表达自己内心的想法。
活动现场还向全体师生发放了《民法典》书籍、青少年法治宣传教育相关电子资料及笔袋等学习用品。全体师生翻阅学习了烟台市人民检察院《检察护蕾》等刊物和宣传资料,进一步加深了对烟台检察机关未成年刑事检察工作的了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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