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疗保障
咨询台
咨询:职工享受医保待遇的条件是什么?
答复:新参保及中断缴费3个月以上重新参保的职工,依法参加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并连续缴费满3个月的(不含补缴年限),按规定享受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和生育医疗费报销待遇;连续缴费不满3个月的,不享受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和生育医疗费报销待遇。中断缴费不满3个月的,重新参保缴费后按规定享受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和生育待遇,中断期间不享受待遇。
参保女职工符合计划生育政策生育的,申领生育津贴需连续足额缴费满一年。缴费不满一年的,待用人单位连续为职工足额缴纳职工基本医疗保险费满一年后,由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基金补发女职工生育津贴。参加烟台市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的在职职工生育保险随医疗保险统一参保缴费。军队自主择业人员、以个人身份挂档缴费的灵活就业人员及领取失业金的失业登记人员不参加生育保险。
生育医疗费用等待期与基本医疗保险等待期一致。女职工生育当月连续缴纳基本医疗保险和生育保险满三个月(含异地转移接续时限)的,享受生育医疗费用支付待遇。
退休人员享受基本医疗保险必须符合以下条件:参保人员达到法定退休年龄时,基本医疗保险缴费年限(含视同缴费年限)男满25年,女满20年的,退休后不再缴费,继续享受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待遇。
咨询:医保个人账户金的划入标准是什么?
答复:个人账户金按照“效率优先、兼顾公平、适当照顾老年人”的原则,按以下标准划入:35周岁以下(不含35周岁)在职职工月划入额=本人月缴费工资×2.3%;35周岁以上至45周岁以下(不含45周岁)在职职工月划入额=本人月缴费工资×2.7%;45周岁以上在职职工月划入额=本人月缴费工资×3.4%;退休人员月划入额=本人年龄×1.5。灵活就业人员不建立个人账户。
咨询:医保个人账户的支付范围有哪些?
答复:医保个人账户实行“家庭成员互助”,可用于支付参保人本人及近亲属(配偶、子女、本人父母、配偶的父母)住院或门诊慢病经统筹基金支付后的个人自付部分,也可代近亲属支付在定点医药机构发生的普通门诊和药店购药费用。
YMG全媒体记者 张孙小娱
通讯员 衣宝萱
新闻推荐
本报讯(YMG全媒体记者张洁摄影报道)昨日,长达七天的国庆长假结束,假期期间,记者走访市内几家游玩景点发现,出于距离和安全等因...
烟台新闻,弘扬社会正气。除了新闻,我们还传播幸福和美好!因为热爱所以付出,光阴流水,不变的是烟台这个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