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烟台11月1日讯(记者钟建军通讯员曲文)近日,龙口法院“执行110”接到一起买卖合同纠纷案当事人提供被执行人线索的举报电话,张世臣、尚宏执行实施团队迅速组织团队执行员前往现场,截停被执行人车辆,将其拘传到法院。
这是一起买卖合同纠纷案,经法院判决,被执行人张某需给付申请人王某废旧钢材款共9万余元,张某未如期履行义务,申请人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此前,经网络查控,成功扣划案款1万6千余元后,根据申请人提供的地址信息,执行员多次上门均未找到张某,案件进展一度停滞。
10月28日一早,收到当事人提供的线索后,张世臣、尚宏团队立即赶往芦头镇某钢材厂,在门口恰巧发现此前被执行人为掩人耳目刚过户到他人名下的车辆,执行员截停后确认驾驶员为被执行人,迅速将其拘传到法院。
经过执行法官的释法明理,告知其拒不履行法院生效判决将对其采取强制拘留措施后,张某认识到严重性,经过执行员调解,被执行人当场给付1万3千余元,双方达成和解协议,约定剩余款项分期给付。
申请人拿到执行款后,对执行团队迅速高效出警、尽心尽力协调表示感谢。
当事人发现被执行人的相关线索时,可及时拨打举报热线:8529110,龙口法院将最快时间出警,以雷霆高效的龙法速度切实保障当事人合法权益,不断满足人民群众的司法需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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