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YMG全媒体记者 王鸿云 通讯员 谷勤)11月初,烟台海关正式受理烟台市某货运代理公司提交的信用修复申请。这也是自《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注册登记和备案企业信用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办法》)正式实施以来,烟台海关受理的首份企业信用修复申请。
据介绍,自该《办法》实施以来,烟台海关为辖区进出口企业送政策上门,进行面对面政策辅导,对新增的“信用修复”条款进行重点解读。期间,该货运代理公司现场就提交了信用修复申请。“公司由于内部制度执行不到位,没有严格履行报关企业的合理审查义务,被海关认定构成走私行为而被行政处罚,从原来的高级认证企业降为失信企业。”公司负责人王经理提及这份申请时,颇有感慨。他说,原来公司最快需要在失信满两年后才能摘掉失信的帽子,没想到今年赶上了海关好政策,公司正好符合海关新政实施后的信用修复条件,提前一年就可以提出信用修复申请。
王经理说,被降为失信企业后,他们所代理的进出口货物查验率几乎达到了100%,原来高级认证企业可以享受的通关便利措施也被取消,业务开展寸步难行。得知符合信用修复条件后,企业认真整理了相关材料,并第一时间向海关递交书面申请和相关证明材料。烟台海关根据相关规定已正式受理该公司的信用修复申请,并将对企业是否符合信用修复条件进行审核。
“根据新的海关信用管理办法规定,企业因‘构成走私行为被海关行政处罚’被认定为失信企业满1年,纠正了失信行为并消除不良影响的,可以向海关提出信用修复申请。”烟台海关综合业务二处处长孙国向记者介绍,按照新规,信用修复分为依企业申请修复和海关主动修复两种模式。其中,未被列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的失信企业,在纠正失信行为、消除不良影响并符合信用修复条件后,可以向海关提出信用修复申请,经审核可以提前恢复信用等级。同时,失信企业连续2年未发生失信情形的,海关应当对失信企业做出信用修复决定。
信用修复是海关落实国家“十四五”规划关于“完善失信主体信用修复机制”的具体举措,也是此次新的海关信用管理办法修订的一大亮点,为企业纠正不良行为、恢复正常经营状态提供了合法渠道。通过这项制度,海关将不断减少失信企业占比,提高信用管理效能。下一步,烟台海关将分类梳理失信企业情形,对符合信用修复条件的企业有针对性地开展普法宣传教育和信用辅导,帮助企业用好海关政策,不断完善内部管理,促进合规经营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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