肇事者来某
本报讯 “我真后悔,不应该这么做。”15日上午,记者在城关交警大队事故科见到了前来投案自首的肇事司机来某。10月11日凌晨2时58分,他拿着花400元钱买来的假驾照,开着从车行租来的轿车在武都路城关区政府东侧十字路口练车时,将一名过路男子撞死后驾车逃逸。
凌晨练车撞死路人
2009年10月11日凌晨2时58分,一辆车牌号为甘A·C3601的黑色现代轿车在武都路城关区政府东侧十字路口将一名横穿马路的男子当场撞死后逃逸。
接警后,城关交警大队民警迅速赶到现场,但肇事司机已驾车逃逸。经现场勘查,交警初步判定肇事车辆将横穿马路的男子撞飞18米,造成该男子当场死亡。当晚,民警通过各种渠道获知肇事车辆是兰州某车行的。民警在车行了解到,肇事者是庆阳市宁县居民来某。
随后,城关交警大队开始四处追查来某的下落。
肇事司机投案自首
昨日,经过激烈的思想斗争,在家人和朋友的劝说下,逃逸4天的来某来到城关交警大队自首。
据来某讲,他在兰州打工,是广告平面设计人员。由于没有驾驶证,他花400元钱买来一个假驾照,然后从车行租来一辆现代轿车练车,没想到会出事。事发后,他不知所措,便抱着侥幸心理驾驶车辆快速逃离现场,开车到自己的出租屋。第二天中午12时左右,他上了兰州开往西宁的班车,去找一个朋友。听到他肇事逃逸的事后,朋友立即劝他投案自首。
来某说,一想到事发时的一幕,他就很后悔。经过4天激烈的思想斗争,在家人及朋友的劝说下,他决定投案自首,承担自己应负的责任。
昨日上午11时许,城关交警大队民警将来某带到武都路城关区政府东侧十字路口事故现场进行了指认。随后,民警根据来某的讲述和事故现场的指证,将来某移交到刑警队进行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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