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4日,长宁县工商局组织全局干部职工在长宁县竹韵广场开展了一系列法治宣传活动。
针对今年“12·4”宪法日“弘扬宪法精神,推动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发展”的主题,长宁县工商局提前谋划,召开了专门会议安排布置,制订了宣传方案,明确了指导思想,全力营造学法、遵法、守法、用法的社会氛围。
当日上午10:00,全局干部职工在竹韵广场积极参加国家公务人员宣誓和广场宣传咨询,各基层工商所在各乡镇开展法制宣传活动。在整个活动过程中,对前来咨询的群众热心解答,结合职能特点围绕消费维权、市场主体准入、打击假冒伪劣、远离传销等方面广泛开展宣传,全局共计接待咨询人员400余人,散发新《消法》、新《广告法》等法律法规手册和漫画宣传册120册,《企业信息公示暂行条例》110余份、《企业年度报告制度》120余份,得到了前来咨询人员的好评。
同时,全局继续深入开展法制宣传教育进机关、进乡村、进社区、进学校、进企业、进单位、进景区“法律七进”活动,特别注重整合各类法律服务资源,开展富有特色的法制宣传和法律服务活动。结合工商职能特点和社会热点问题,广泛开展专题宣传培训活动,不断提高生产者、经营者和消费者学法、守法、尊法和依法维权意识,促进社会矛盾化解。
通过一系列活动的开展,在全社会营造了人人知法、守法的良好氛围,促进了社会和谐稳定和发展进步,人民群众共享社会发展成果。
(刘倩文/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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