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杨蓉 白国清)日前,长宁县竹海镇塔沙村村级纪检委员罗孝强“约谈”了该村党员李某,原因是李某常在场镇打牌,在当地造成一定不良影响。开始李某并不服气,觉得罗孝强“多管闲事”,但罗孝强引用了相关条例、以及其他党员违纪案例对李某进行教育和劝说后,李某认识到了自己的错误,表示要从自己做起,做好表率,保证以后不会再有此类现象发生。
今年以来,长宁县按照“建管培用”要求,全力推进村级纪检监督规范建设工作。加强队伍建设。按照有时间、有精力、有热情、有公心、有威信的“五有”标准,严格把关、恪守程序,在全县299个村(社区)均配备了纪检委员,按照市、县纪委“六有”要求,全面落实办公场地、设施设备、工作手册、经费保障,确保了有序干事。加强工作管理。切实建立健全村级纪检委员日常监督、交叉检查、台账记录、述责交账、绩效考评、谈心谈话、参与办案等制度,使村级监督工作逐步实现制度化;同时,明确村(社区)党支部在加强村级监督中的责任和义务,为村级纪检委员履职创造良好氛围。加强业务培训。对村级纪检委员坚持每季度开展集中培训,认真组织学习《党章》《监察法》《纪律处分条例》,不断夯实法纪基础;列席镇上相关会议,不断增进工作了解;每半年开展谈心谈话和党课教育,不断增强党性意识;常态化开展交叉检查和工作督导,不断提高实战能力。加强作用发挥。在明确规定村级纪检委员职责和权力的基础上,明确要求纪检委员要参加或列席村级党员大会、一事一议会议、村民代表大会等重要会议,参与监督扶贫、低保、村务公开、党员发展、项目建设等重要工作,努力达到暨有效监督、又促进工作的目的。
2018年以来,长宁县村级纪检委员列席村(社区)相关重要会议1200余次,开展交叉监督51次,宣传党纪法规367次,协助乡镇纪委开展纪律审查15件,把党风廉政建设的“种子”播撒到基层一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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