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刘琼)为防止因误食有毒野生蘑菇的食品安全事故发生,近日,高县食药监局深化“四个意识”,积极做好野生蘑菇中毒防控工作,全力保障当地人民群众的饮食安全。
加强组织领导,深化责任意识。高县食安办制发《关于加强有毒野生蘑菇食物中毒防控工作的通知》,成立工作领导小组,细化分工,明确职责,层层压实防控工作,加强各乡镇食安办、相关食安委成员单位的工作责任意识。
突出监管重点,深化隐患意识。该局联合县农业局、县教育局等部门开展集中检查行动,进一步加大农村市场监管力度,针对农贸市场摊贩、餐饮单位、学校食堂等重点区域进行监管,严禁供应、出售渠道不明的蘑菇。
开展广泛宣传,深化防范意识。以LED屏、宣传单、广播、QQ短信为宣传载体,结合日常巡查、安全培训会等契机,强调野生蘑菇的食用注意事项,普及辨别毒蘑菇的基本知识,增强群众的防范意识。
畅通举报渠道,深化应急意识。完善应急预案,落实24小时值守制度,充分发挥12331举报热线以及食品安全协管员作用,广泛动员群众,畅通县、镇(乡)、村、组信息渠道,提高防控野生蘑菇中毒事件的应急处置意识。
截至目前,高县食药监局已开展集中检查12次,检查农贸市场15家,餐饮单位67家,学校食堂(含幼儿园食堂)160个,组织培训19次,发放食品安全宣传册2000余份,印制毒蘑菇宣传单2万份(已发放5000余份),接受野生蘑菇相关咨询1950人次。
安全生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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