晚报讯 昨(15)日,高县公安局发出微博,高县双河乡发生一起伤害事件,致1死2伤。
据高县公安情况通报:5月15日8时20分许,高县双河乡村民李某华(52岁)到乡政府一楼办公室找司法所解决问题,在被告知还未到上班时间,司法所工作人员尚未到办公室时,李某华突然将随身携带的硫酸泼向两名工作人员,见两人躲避后,又拿出钢条对另一名工作人员傅某林进行殴打,致该名工作人员受伤,后送医院抢救无效死亡。
目前,李某华已被警方控制。经初查,李某华对犯罪事实供认不讳,受伤的两名工作人员正在医院医治。相关现场勘查、调查取证、善后工作正在全力开展。
晚报记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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