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县残联对县内290名就业年龄段内未就业的贫困智力或精神三级残疾人发放了2015年度“阳光家园-居家托养”补贴,每名残疾人一次性补助600元,共计发放资金17.4万元。
民生工程“阳光家园-居家托养”服务项目的开展,有效减轻了县内智力和精神残疾人的家庭负担,提升托养服务能力水平,帮助残疾人增强生活信心,提升了参与社会能力,提高了生活质量。(朱晓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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