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江安县人民法院夕佳山法庭到底蓬镇元通村开展巡回审判,当庭成功调解一起由工亡赔偿款分割引发的纠纷,促成当事人及第三人达成调解协议,成功化解矛盾,维护了当事人亲情。
郑某在重庆市某公司务工时不幸因工伤死亡,郑某的父母、妻子及两个子女得到抚恤金、工亡补助金等赔偿款共计66万元。郑某的公司将赔偿款打入郑某姐夫的账户,在支出了丧葬费等共计6万元后,还剩余60万元。就赔偿款如何分配及郑某两个子女的赔偿款由谁保管问题,郑某的妻子与郑某的父母产生分歧,无法达成一致意见,郑某的姐夫便未把60万元赔偿款支付给郑某的妻子、父母、子女。郑某的妻子及两个子女便起诉到法院,请求法院判令被告郑某的姐夫返还赔偿款,郑某的父母作为案件的第三人参与诉讼。
通过庭前调查分析,承办法官认为该纠纷能否很好的化解,关系到家庭能否继续和睦相处以及郑某子女能否健康成长。
承办法官在开庭审理时进行庭前调解,分别站在原告和第三人的不同立场,通过摆事实,明法理,结合当地的民风民俗,针对双方矛盾集中点,提出具体可行的意见建议。通过耐心细致的工作,各方当事人达成了一致意见:由被告郑某之姐夫全额返还原告及第三人赔偿款;郑某的大儿子由郑某的父母协助抚养,属于郑某的大儿子赔偿款以定期存款方式存入银行并自动续期,直到其年满18岁后自行支取,由郑某的父母保管存折,郑某的妻子掌握密码;郑某的小儿子由郑某的妻子抚养,郑某的妻子再婚前可一直居住生活在郑某父母家里。
各方达成协议后,当事人对法院工作非常满意,当庭签订了调解协议。谢莉 陆永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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