晚报讯 近日,南溪区长兴镇贫困户蒋某来到长兴司法所申请法律援助,工作人员了解情况后,及时和区法律援助中心联系,快速为其办理援助手续。
据了解,蒋某和妻子刘某结婚后,一直未生育孩子,刘某和蒋某结婚前,和前夫生育有一个孩子(张某),一直由刘某抚养。蒋某和刘某一直尽心尽力抚养张某,一直到张某大学毕业,张某大学毕业后在重庆工作并定居。蒋某因抚养张某读书,生活困难并欠银行贷款3万余元。2016年,蒋某和刘某因长期分居,感情不和,双方协议离婚。离婚后,张某和蒋某一直就赡养问题无法达成一致意见,多次协商无果,蒋某决定走法律途径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区法律援助中心及时为蒋某指派律师助其维权。目前,案件还在办理中。
自脱贫攻坚工作开展以来,南溪区法律援助中心一直为贫困户开通绿色通道,及时为贫困户排忧解难,维护贫困户的合法权益。
罗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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