晚报讯 昨(28)日,记者从宜宾市交警支队获悉,无牌电动三轮车驾驶员何某面对交警执法时,辱骂交警还吐唾沫。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警察法》规定,公然侮辱正在执行职务的人民警察的行为,给予治安管理处罚,何某被依法治安拘留10天。
23日下午6点左右,驾驶无牌电动三轮车的何某,由宜宾城区西街往东街方向行驶,行至大观楼西街路口时,被正在执勤的交警挡获并将其车辆暂时扣留。挡获时,何某未带任何手续,交警便告知何某回家拿手续到大观楼岗亭接受处理。据了解,何某长期在城区用无牌电三轮拉客。
两天后,何某来到大观楼岗亭要求退还其电三轮。市交警支队民警左兴中再次向何某讲明违规车辆处理及取车程序规定。何某见要车不成,便当场乱骂民警,还向左兴中脸上吐口水。左兴中说,这个过程持续了七八分钟。晚报记者 陈代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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