晚报讯 昨(27)日,宜宾市翠屏区人民法院金坪法庭,在翠屏区明威乡石牛村公开巡回审理了一起赡养纠纷案,当庭判决四名被告承担原告赡养费和医疗护理费。
当天下午,金坪法庭的法官来到翠屏区明威乡石牛村,在一村民院坝布置起了简易的巡回“坝坝法庭”。该村村组干部、村民受邀旁听,闻讯而来的100余名村民将巡回法庭围了个水泄不通。
据了解,原告胡某英,今年已82岁高龄,是明威乡石牛村新民组村民,与已故丈夫唐某品生育了唐某元、唐某恒、唐某树、唐某能四个儿子。1997年唐某品去世后,胡某英一直与小儿子唐某能生活至今,其余三个儿子未向其支付赡养费。目前,原告身患慢性心源性心脏病、慢性阻塞性肺病等多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急需赡养和医疗护理。但是,经乡、村多次协调,几个儿子均以各种理由拒绝承担赡养费和医疗护理费。老太太一气之下,将四个儿子告上法庭,请求判令四被告承担其生活费和医疗费护理费。
法官审理后认为,赡养父母是子女应尽的义务,也是中华民族的传统美德。原告胡某英年老多病,失去劳动能力,其请求四被告给付赡养费、承担医疗护理费的理由正当,应予支持。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及《中华人民共和国老年人权益保障法》的规定,法官当庭宣判,判决四被告每月各给付原告生活费150元,原告的医疗费用,在新农合医疗保险报销后其自行负担部分由四被告凭票据均摊。
宣判后,法官现场开展了法律释明和以案说法,对四被告进行了训诫。四被告均表示服从判决,履行赡养义务,让母亲安度晚年。
前来旁听的村民纷纷表示,法官的判决有理有据、大快人心,很有教育意义,希望法庭多到乡村巡回审案,让大家学法、知法、用法、守法。彭屏
新闻推荐
连续几日高温,宜宾进入“蒸煮模式”,防暑药品成为市民出门必带的物品。昨(27)日,记者在宜宾城区部分药房了解到,防暑药品如藿香正气液、人丹、板蓝根等卖得非常火。据南岸西区一药房工作人员介绍,从进入...
宜宾新闻,新鲜有料。可以走尽是天涯,难以品尽是故乡。距离宜宾再远也不是问题。世界很大,期待在此相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