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招租人
名称:宜宾市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联系人:梁琅
联系电话:0831—5103519
二、招租项目
(一)宜宾市翠屏区北大街(北通道)77号,总面积949.31平方米。地处热闹繁华中心城区。
(二)江北振兴大道江北建材城14幢1层9号-10号,总面积172.28平方米。地处宜宾市翠屏区旧洲开发区,振兴大道左侧,距市中心2公里。
(三)翠屏区南岸西区外江路碧峰园小区28幢1单元1层1号(小区住房),面积111.25平方米。
三、招租方式
本次招租采用竞价招租方式。
四、租赁期限
租赁期限:谈判商定。
五、承租要求
(一)项目(一)(二)的承租人必须具有本市法人(个体)资格,无不良信用记录,诚实守信,具有相应经济实力,必须独自租赁和经营该营业用房。
(二)项目(三)是小区住房,原则上租予个人居住。
(三)承租人不得将房产转租给第三方。
(四)承租人按照确定的经营内容进行内部的装修和水电安装,不得改变租赁房屋结构。
(五)承租人必须与招租方签定租赁合同,并严格履行合同约定。
六、公告时间
公告时间为5个工作日, 即2015年10月21日—10月 27日。
七、报名时间、地点、要求
报名时间:2015年10月21日—2015年10月27 日。
报名地点:宜宾市商业银行综合管理部(西区爱尔楠岸旁)。
报名要求:项目(一)(二)报名时需注明欲承租的具体营业用房、价格(以营业用房每平方米单价报价)、用途等相关内容,密封、盖章后交宜宾市商业银行综合管理部。项目(三)以整体月租价形式报价。
八、报名费、保证金、增长比例、租赁期限
报名费:项目(一)(二)的竞租人需交纳报名费1万元,项目(三)的竞租人需交纳报名费1000元。竞租成功,报名费转为租房保证金的一部分;中标后违约的,报名费不予退还;未中标的退还报名费。
保证金:中标后,承租方需交纳一个季度租金作为保证金,合同到期并无违约行为的,退还保证金。租金为每季度一付。
增长比例:项目(一)(二)租金每年在上一年基础上增长5%。
租赁期限:项目(一)(二)租赁期限最少2年,首次签合同期限不超过5年;项目(三)租赁期限至少1年,首次签合同不超过3年。
九、竞租会时间、地点
竞租会时间:2015年10月28日下午3:00。
竞租会地点:宜宾市商业银行二楼会议室
十、承租人确认方式
本次招租项目承租人的确定,由招租人招租议价小组现场拆封,从资质合格、用途合法的报名者中取报价高者确定为承租方。对报名不足两家的,由招租人对市场租金进行询价,经招租谈判议价小组评定后确定承租人。
竞标结束后招租人向承租人发放承租通知书。
招租人:宜宾市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2015年10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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