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出租人
宜宾市投资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二、出租标的简介、租赁期限、租金底价、履约保证金及竞租保证金等。
(一)出租房屋全部为清水房。
(二)皖宜小区卫生院5间营业用房(面积共205.8㎡)整体租赁。皖宜小区其它营业用房可按单间租赁。
(三)房屋出租时按现状交接。
(四)2年租金一次性付清。
三、租赁房屋用途
承租人使用租赁房屋必须符合房屋设计用途及相关法律法规要求,不得在租赁房屋内存放有毒、有害、易燃、易爆等危险物品,装修时不得破坏房屋承重结构,否则,除责令承租人对破坏的承重结构进行修复外,出租人有权终止租赁合同,没收承租人履约保证金并由承租人承担其一切费用,出租人有进一步追究承租人法律责任的权利。
四、竞租人资格要求
(一)单位、个人均可参加竞租。
(二)报名时间及方式:
凡有意参加竞租者,请于2015年10月21日至2015年10月29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9时至12时,下午15时至18时(北京时间下同),在宜宾市投资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招标合同部(二楼)(黑塔路28号)持下列证件报名:
1、个人:有效身份证;
2、单位:营业执照、法定代表人授权书或单位介绍信、经办人身份证。
以上资料出示原件,留复印件,复印件需加盖鲜章。
五、竞租保证金的缴纳及处置
(一)竞租人须于开选时(即2015年10月30日9:00时)按公告内容在开选现场缴纳竞租保证金(现金),中选结果公布后,中选人立即将竞租保证金向宜宾市投资集团有限责任公司财务部缴纳;未中选人竞租保证金当场退还。
(二)中选人在收到中选通知书7日内缴纳履约保证金,在收到中选通知书10日内签订《房屋租赁合同》。中选人逾期不签订合同或不缴纳履约保证金,即视为中选人自动放弃,出租人将不退还竞租人竞租保证金。出租人可确定排名第二的竞租人中选。
六、开选时间:2015年10月30日9:00时(北京时间)。
七、开选地点:宜宾市投资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八楼会议室
地址:宜宾市南岸黑塔路28号
联系人:李先生
联系电话:(0831)2379624
宜宾市投资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二0一五年十月二十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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