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市、区政府工作安排,宜宾市翠屏区征地征收办公室承担了翠屏区北线岷江北段及旧州街区项目国有土地上房屋搬迁与补偿安置工作。自贡市木材公司位于旧州杨湾社岷江东路10号的3299㎡土地(土地证件号:宜宾市国用(2000)字第0566号)在征收范围内。根据《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国务院590号令)和《宜宾市人民政府关于宜宾市中心城区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补偿标准及有关问题的通知》(宜府发[2013]19号文)等相关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规定,正对位于旧州杨湾社岷江东路10号属自贡市木材公司的3299㎡土地(土地证件号:宜宾市国用(2000)字第0566号)及地上构建筑物进行征收并予以补偿。
自贡市木材公司于2015年1月20日全权委托何孟华代表公司协商、签订协议,接受征收补偿。2015年4月3日,自贡市木材公司受托人何孟华与宜宾市翠屏区征地征收办公室、翠屏区人民政府安阜街道办事处签订了《翠屏区北线岷江北段及旧州街区项目国有土地上房屋搬迁补偿安置协议(货币补偿)》。
如相关权利人对上述土地及地上构建筑物权属有异议的,请于本公告刊登之日起7日内以书面形式向我们反映,其中以单位名义反映的应加盖单位公章,以个人名义反映的应署本人真实姓名。如在公告期内无人提出异议的,征收部门将依法对上述房屋所有权人进行补偿。
联系人:金晚华联系电话:0831-3521196
联系地址:北线岷江北段及旧州街区项目办公室(宜宾市流杯池公园内)
特此公告
宜宾市翠屏区征地征收办公室
宜宾市翠屏区人民政府安阜街道办事处
2015年11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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