乡村依法治理是国家治理结构的基础单元,对加强和巩固社会和谐稳定基础至关重要。近年来,宜宾市各级党委政府、政法部门综合开展乡村依法治理建设,取得了一定成效,但也存在矛盾纠纷隐患“多”、治安防控能力“弱”、政法队伍人员“少”、法律援助供给“缺”等问题。在加速推进依法治市,建设法治宜宾过程中加强农村依法治理要注重“五个着力”。
着力普法宣传教育,让法律深入人心。一是以增强农村普法宣传的针对性和实效性为方向,针对农村、农民结构的层次性和法治宣传需求的多样性,改变过去注重刑事法律、注重实体法律等片面宣传教育方式,加大民事法律、程序法律的宣传力度,特别是加强婚姻家庭、抚养赡养、邻里关系、农村建房、社会保障、教育医疗等法律法规的宣传教育。二是结合“法律十二进”,在农村广泛组织开展“送法律进农村,维稳定促发展”主题法治宣传教育活动,激发农民的学法热情、用法源动力,引导农民群众依法办事、理性维权。三是加强农村基层干部的法治培训教育,树立依法办事、依法治农、民主管理的观念,学会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处理农村事务和村民矛盾。
着力矛盾纠纷排查化解,促进社会和谐。一是注重源头预防,全面开展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对事关群众切身利益的重大决策和改革,在实施前都进行社会稳定风险评估。二是注重标本兼治,切实解决好群众关心的热点、难点问题。基层党委政府要高度重视各类热点、难点问题的解决和处理,对诉求合理的,及时解决到位,诉求不合理的,进行说服教育,疏导情绪,积极引导。对在诉求表达过程中从事违法活动的要依法果断处理。三是注重依法调处,充分发挥基层调解组织的作用。充分发挥调解组织化解复杂疑难矛盾纠纷主渠道作用,坚决防止矛盾激化和引发治安刑事案件,坚决杜绝群体上访和越级上访事件的发生,努力维护基层社会稳定。
着力治安防控体系,保障群众安全。一是加快农村技防实施建设,把三级联网建设、安防基础设施建设、“雪亮”工程等乡村技防工程纳入全市各县区立体化治安防控体系建设,保障经费落实、项目实施、机构设置,推进公安天网工程建设与“雪亮”工程建设高效对接,推动城乡视频监控一体化建设,确保区域全覆盖。二是加大农村治安突出问题治理,开展打击农村“盗抢骗”、“两车”盗窃案专项行动,加大对农村严重暴力、涉爆涉枪、黄赌毒等犯罪活动打击力度,开展对农村非法集资、传销、食品药品安全等领域专项打击行动,协调推动精神障碍患者、刑释人员、社区矫正对象、吸毒人员、重点青少年等特殊人群的服务管理,维护农民生命财产安全和农村社会稳定。
着力工作重心下移,夯实服务基础。一是严格落实中央政法机关对“两所一庭”在数量、编制、装备、工作经费等方面的具体规定,加强基层法庭、公安派出所、司法所建设,适应农村依法治理现实需要。二是落实岗随事设、费随事转、责随权走、人随事调的保障机制,不断强化基层执法司法队伍;在编制不增加的情况下,面向社会招聘法庭调解员、司法助理员、公安警辅人员,统一由县财政、乡镇财政解决生活待遇问题。建立基层法庭、公安派出所、司法所、综治维稳联动联调机制,定期召开联席会议,共同解决基层执法司法领域涉及到的各类问题。三是构建新型农村社区服务管理体系,促进农村社区综合管理服务体系、社区网格化管理服务体系、社区居民自治体系的有效衔接,使农村社区成为村民自治、依法治理的有效抓手。
着力法律援助实效性,帮助困难群体。一是扩大农村法律援助案件的受援范围,将农村普遍性的法律问题,如违法增加农民负担方面的事项,侵害农民自主经营权、土地承包经营权,侵害农民政治权利的案件纳入受援范围,满足农民群众法治需求。二是健全农村法律援助体系,加强基层司法所法律援助的核心功能,发挥妇联、共青团、消协、高校等第三方力量的作用,加强法律援助中心对农民的法律援助工作。三是各级司法行政机关切实履行监管职责,加强对法律援助机构和各类参与法律援助的社会组织的监督管理,建立健全法律援助人员准入标准。整合资源,组织引导律师、公证员、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和司法鉴定人员等自觉履行法律援助义务,鼓励支持社会组织利用自身资源参与法律援助,动员社会力量捐助法律援助事业,不断壮大法律援助工作力量。
(作者系宜宾市委党校第4期人才递进班第12调研组成员:黄宁、李延军、李志梅、唐勇、周劲、伍崇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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