宜宾临港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已批准同意开展河湾苑二期选房交房工作,现将选房交房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选房交房时间
河湾苑小区二期选房交房时间为:2018年1月22日至28日,为期7天。各待安置户参加选房交房具体时间由宜宾临港经济技术开发区土地房屋征收中心以送达书面《选房交房通知书》方式告之。
二、选房交房地点
办理河湾苑二期选房交房手续地点位于河湾苑二期小区2、3、4号楼底楼(河湾苑二期小区大门口左侧),现场将有宜宾临港经济技术开发区土地房屋征收中心、港荣集团、金房物业服务公司等单位人员现场办公,为您提供快捷方便的服务。
三、参加选房需提供的资料
参加选房时需由户主携带《房屋搬迁统建还房安置协议》及补充协议原件、户主身份证、户口簿等才能办理选房交房入住手续;如户主不能亲自前来,可委托他人代办选房交房手续,受委托人须带上《授权委托书》和受委托人本人身份证及复印件。为了办理快捷,请您按照缴费标准提前准备好所需现金或银行卡。
四、选房顺序
参加本次选房的待安置户统一按照签订《房屋搬迁统建还房安置协议》的时间进行排序后再按先后顺序选房,各户的排序号请查看现场张贴的公示或浏览临港国土分局网站(http://gtj.yblg.gov.cn)。参加选房户家庭成员中如有智力、视力、肢体、精神等一、二级残疾的,可持《房屋搬迁统建还房安置协议》、户口簿、身份证、残疾证向区土地房屋征收中心提出申请,经审核后可以提前选房安置。
五、过渡费发放截止时间
参加河湾苑二期选房的待安置户(不含前期未选房而停发过渡费的被拆迁户)过渡费发放截止日期为2018年4月30日(含选房接房后一次性发放的三个月装修期间过渡费),根据各户的过渡费发放情况实行多退少补。未按宜宾临港经济技术开发区土地房屋征收中心送达的《选房交房通知书》中规定的选房时间要求参加选房的待安置户将停发过渡费。
六、办理新增人员住房指标和优购指标截止时间
参加河湾苑二期选房交房的待安置户(不含前期未选房而停发过渡费的被拆迁户)办理待安置期间新增人员住房指标和优购指标的截止日期为2018年1月28日。
特此公告
宜宾临港经济技术开发区
土地房屋征收中心
2018年1月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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