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叶万松通讯员韦肖波)一男子骑车路上遭飞来横祸,路边大树忽然倒下将其砸死,家属将北流市公路局告上法院,索赔近19万元。近日,北流市人民法院积极调解,双方达成和解协议,公路局承担五成责任。
2013年7月2日11时许,谭某驾驶摩托车在北流市北宝二级公路上行驶,在到达该路段新丰路口往宝圩方向100米处时,道路旁的一棵大树突然倒下,恰巧砸中谭某头部,致其当场死亡。事发后,谭某家人将事发路段管理者北流市公路局告上法院,请求法院判令公路局赔偿原告各项损失189895.8元。
北流市人民法院受理案件后,按照“调解优先,调判结合”的原则,依法主持双方调解。根据公平责任原则,北流市公路局依法酌情承担五成责任,赔偿原告50%的损失。近日,原告到法院领取赔偿金950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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