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年者,人生之王,人生之春,人生之华也”。然而,多少风华正茂的青少年由于一时冲动而走上了犯罪的道路。如何教育、感化、挽救失足青少年,让他们破除心灵魔咒,重拾生活信心,重返社会、走向新生?北流市人民法院的“法官妈妈”罗建玲交出了令人满意的答案。
寓教于审 唤醒良知
出生于1995年的张某,是北流市某镇人。2012年2月,张某向网友郑某某提议合伙投资种植中药材石斛,郑某某表示同意。不久,张某邀请郑某某来到北流市某镇张某某(系张某的父亲)家中实地考察。随后,张某和郑某某作为合同一方同当时自称“张师傅”的张某某签订《租赁管理合同》,合同约定由“张师傅”出租其屋顶并负责种植石斛,郑某某、张某按相同比例出资做种植。之后,张某便以需要购买石斛所需要的设备、石斛种子等为由,先后从郑某某手上骗取了85000元。
2013年3月18日,圆桌审判开始,罗建玲像老师关心学生般对被告人张某进行讯问,和风细雨的语言,渐渐地让被告人放下思想包袱,消除了抵触情绪。罗法官了解到张某因为厌学,小学未毕业便辍学外出打工,加上父母对其管教较为简单粗暴,导致张某十分抗拒。分析了张某的成长历程和案发经过后,罗建玲认为张某对亲情的渴望得不到满足,使他转而追求物质的享受,从而一步步走上犯罪的道路。亲情应是唤醒少年良知的“药引“所在。
庭审休息时间,罗建玲和出庭支持公诉的检察官、张某的法定代理人及辩护人进行充分沟通,告诉他们如何在法庭教育时“对症下药”。在罗建玲有针对性的说服教育、检察官的循循善诱、法定代理人的真情召唤下,张某眼中闪出了泪花。在最后陈述时,他说:“我知道自己做错事了,我想和被害人说声对不起,我愿意认罪伏法。”
判后寄语 抚慰心伤
“张某,由于你的一时冲动犯下了罪,依据法律规定,你必须要在铁窗中度过一段时间了。为了你,你的父亲多次到被害人家里,请求被害人及其家人对你的行为予以谅解;你的母亲不顾劳累,无数次奔走在学校、司法局、法院之间,就是希望你能得到从宽处理。你现在犯了法,但社会没有抛弃你,你的父母没有放弃你,你也不要放弃自己,面对判决,法官期盼你能真诚悔过自新、重新做人……”
2013年11月18日,罗建玲在向被告人张某宣读了这一份语重心长、用心良苦的判后寄语,严肃、庄重的法庭审判充满浓浓的司法温情。
法官妈妈的寄语,让张某激动万分。他感谢法院给自己一个改过自新的机会,表示一定会好好改过自新,好好学习,做一个对社会有用的人。
回访帮教 传递关爱
“法官妈妈来看我们了!”怯生生的声音里流露了一丝喜悦,23名失足少年小心翼翼地向法官妈妈聚拢过来。“已经好久没有人来看我们了……”一名失足少年声音里夹杂着失落与期待。
“孩子们,我们来看看你们。”罗建玲高声说,“你们的父母的问候,我们也一起带来了……”
2013年3月6日,北流市人民法院刑庭的干警们来到看守所,回访帮教23名失足少年,传递了浓浓的关爱。
“青少年不要冲动行事,要学会控制自己。”罗建玲继续说道,“要牢记有付出才有回报,种瓜得瓜,种豆得豆,学习技能,自强自立,用自己的劳动创造美好生活。”接着,她用审判案例以案说法,鼓励他们用法律重铸自我,多学法、用法。同时告诫他们要遵守国家法规,牢记教训,不能再做违法犯罪的事情。最后,她引入生命教育,以亲情为改造的动力,引导失足少年常念亲恩,常对家人表达自己的爱,在亲人的期望中改造,不能辜负他们的期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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