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叶万松通讯员李挺帮程弋真)3月23日上午,市森林公安局大容山派出所民警将缴获的广西重点保护野生动物进行放生。
3月22日上午8时许,市森林公安局大容山派出所接到举报,一辆从广东开往北流市汽车总站的客车上有人非法携带一批野生动物。接报后,大容山派出所立即组织民警赶往北流市汽车总站,依法查获了5蛇皮袋共10只属广西重点保护的野生动物——活体狗狸。
经调查,违法当事人吴某某在没有办理运输携带野生动物合法手续的的情况下,从广东从化市购买了10只广西重点保护的野生动物狗狸,准备贩到广西一些县城酒店,其行为违反了《广西壮族自治区陆生野生保护动物管理规定》,属非法携带野生动物行为,民警依法没收了吴某某非法携带的10只狗狸。
3月23日一早,大容山派出所民警将收缴的10只狗狸送到大容山自然保护区内进行了野外放生。
新闻推荐
...
北流新闻,讲述家乡的故事。有观点、有态度,接地气的实时新闻,传播北流市正能量。看家乡事,品故乡情。家的声音,天涯咫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