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陈东通讯员蒙冬明 杨滢荃)北流的杨某玉驾驶皮卡撞人后逃离现场,20多天后还是被交警给揪了出来,除了赔付伤者入院治疗费用,还被处以15天的行政拘留。12月1日,交通事故受害者李某秋家属将一面印有“心系百姓、破案神速”的锦旗交到北流市公安局交管大队民警手中,对民警破获交通肇事逃逸案表示感谢。
据了解,10月24日14时30分,杨某玉驾驶挂桂K车牌的皮卡车由新圩镇往北流方向行驶,李某秋驾驶电动车同向行驶在前。行至北流市西埌镇田心村公所路段,杨某玉所驾车辆车头右侧碰撞到李某秋车辆尾部,造成李某秋受伤严重及车辆损坏的交通事故。事故发生后,杨某玉没有及时停车保护现场,而是驾车逃逸。
事故发生后,据受害人李某秋当时的描述,肇事逃逸车辆是一辆车身为绿色长城皮卡车。北流市交管大队事故办案民警周航、黄义意依据这一有利证据,立即投入到案件的侦破之中。
为尽快找到嫌疑车辆,民警调取了城西公园至新圩路段沿线大量监控视频,一连数日加班加点查看视频监控并从中寻找线索。经过对嫌疑车辆逐一摸排、比对及细致勘查,最终锁定车辆所属人的地址在北流镇某村。在该村村委的帮助下,民警最终于11月17日确定并找回肇事车辆,肇事司机杨某玉也对肇事后逃逸的事实供认不讳。
当民警指出杨某玉在事故中存在逃逸严重违法行为和后果时,杨某玉表示后悔不已,并吸取教训。目前,杨某玉已向受害人家属暂时赔付了25000元的入院医疗费。鉴于杨某玉本人存在的严重违法行为,北流市交管大队对其处以行政拘留15日的处罚。
新闻推荐
...
北流新闻,讲述家乡的故事。有观点、有态度,接地气的实时新闻,传播北流市正能量。看家乡事,品故乡情。家的声音,天涯咫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