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北流讯发现ATM自动柜员机上有被人忘记退出的银行卡,男子见财起意取款5000元。近日,林某因犯信用卡诈骗罪被北流市人民法院判处拘役5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2万元。
2013年11月21日,被告人林某和朋友到中国工商银行某支行的ATM机上取钱,朋友告知林某隔壁的ATM机内有张银行卡忘记退出。林某立即到该机查看,发现了一张别人取款后遗忘的银行卡。林某见财起意,“顺走”了该银行卡内的5000元。
案发后,林某的家属代其退赔5000元给被害人杨某,杨某对林某表示谅解。
法院认为,被告人林某冒用他人信用卡,数额较大,其行为已触犯刑律,构成信用卡诈骗罪。林某在归案后,能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并当庭自愿认罪,依法可以从轻处罚。林某在案发后赔偿了被害人的经济损失并获得被害人的谅解,可酌情从轻处罚。
根据被告人犯罪的性质、情节和对社会的危害程度以及认罪态度,法院遂作出上述判决。(韦肖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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