减缓免诉讼费、提供法律援助、召开执行异议听证会……近年来,北流市人民法院紧紧围绕提高人民群众满意度的目标,认真践行“三严三实”要求,将便民服务措施落到实处、细处,为当事人提供“私人定制”般的法律服务,解决好群众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问题,使群众拥有更多的“获得感”,赢得了群众的肯定。
缓诉讼费保群众诉权
“法官,我的丈夫被撞伤住院了,治疗花了好几万元,现在经济十分困难,您看这个诉讼费能不能……”6月5日,一名当事人办理立案登记时,手里拿着经济困难证明,请求法官减免缓交诉讼费。
“根据相关法律规定,机动车交通事故受害人请求赔偿的,属于缓交诉讼费的法定情形之一。这里有一份缓交诉讼费申请书的格式范本,你按照这个格式填写相关表格,我们会在3个工作日内审查并处理。”法官随即指导她书写申请书。
“感谢法官,这么快批准了我的缓交申请,让我们普通老百姓也能打得起官司!”6月9日,当事人来到立案庭对法官表示感谢。
据不完全统计,去年以来,该院已对181个案件267人(次)给予缓、减、免交诉讼费113.6万元,有力地保障了群众的诉权。
法律援助显司法温情
“被告人,你是否自愿认罪?”审判长发问。
(手语翻译和被告人交流)“被告人表示除了用去的100元,已将所盗的钱款归还受害人,不知道什么叫认罪。”手语翻译老师回答。
8月12日上午,一场特殊的庭审在北流市人民法院刑事审判庭进行。被告人何某是聋哑人,法院为保障被告人的诉讼权益,特意邀请了北流市特殊教育学校的专业手语教师对其进行翻译,并指定了辩护律师对其进行法律援助。
检方指控,今年4月3日,被告人何某去到北流市沙垌镇黄某家中房间,将黄某放在书桌抽屉内的现金18890元人民币盗走。案发后,被告人何某及其家属已将所盗款退还给黄某。
今年以来,该院针对盲、聋、哑及未成年人刑事被告人,积极开展法律援助活动。截止7月底,共对18起案件27个未成年人刑事被告人指定了辩护律师。同时为彰显司法温情,为4名聋哑刑事被告人聘请了手语翻译。
执行听证会释疑解惑
“你们查封的房子梁某已经卖给我了,正在办理过户手续。你们赶紧撤销执行,解除查封吧。”5月21日,在北流市人民法院召开的执行听证会上,案外人王某大声说道,旁听的家属也情绪激动。
“今天请你们来,就是听你们反映问题的。你先喝杯茶,把情绪稳一稳,慢慢说啊。”执行法官对其进行疏导。
今年3月18日,北流市人民法院依法查封了被执行人梁某名下的位于广西巴马县某处的一栋楼房及商品房,查封期限为3年。今年5月8日,案外人王某提出异议,认为该栋楼房梁某已经卖给他抵债。双方于去年7月2日履行交房手续,正在办理过户,而法院的查封让其过户无法顺利完成。
围绕王某的异议,申请执行人、案外异议人按照法律程序,充分发表了各自的观点与看法,并进行举证、质证,法官居中主持、调解。“没有达成和解,有点遗憾”王某表示,“但法官能够主动听取群众意见,召开听证会近距离解释相关法律规定的做法让我很感动”。
据统计,今年以来,该院召开执行听证会14次,参与人员35人次,听取群众意见25条,达成和解8次,得到了群众的肯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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