俗话说:害人之心不可有,防人之心不可无。以下是发生在博白县的两个真实诈骗案例。犯罪嫌疑人实施的骗术并未稀奇难辨,但被害人却毫无提防,中招也浑然不觉。
婚姻“诈哥”
现年28岁的冯某,家住博白县博白镇柯木村。像其他大多数年轻人一样,冯某喜欢上网,尤其是乐于通过QQ结识一些年轻的异性。2012年11月,冯某通过网络QQ聊天认识了女青年晓莉(化名)。虽然只有小学文化,但冯某却把晓莉哄骗得不得了,两人很快到了谈婚论嫁的程度。纯洁的晓莉压根没想到,这个甜言蜜语的男子居心叵测。2013年2月9日,冯某对晓莉谎称借朋友的面包车出了车祸,车子被撞坏,赔偿朋友一笔修理费后,已身无分文,向晓莉借点钱应急。晓莉不知是计,被冯某骗取1300元。此后,虽经晓莉多次催他还钱,冯某均以各种借口推脱不还,晓莉也不好意思翻脸,毕竟是自己的“男朋友”。
4个多月后,冯某又想出一诡计。他QQ聊天时告诉晓莉,男人没有一辆摩托车开实在不像话,希望晓莉买一辆摩托车作为嫁妆。晓莉认为有了一辆摩托车,以后夫妻出圩入市方便,便答应了。2013年6月23日,晓莉以8800元价格购买了一辆女式踏板摩托车。当天,冯某将晓莉送回到家中后,对晓莉说,自己搭班车太麻烦,还是开摩托车回家方便。晓莉也不往别处多想,让冯某开走了摩托车。冯某开车回到家后即断绝了与晓莉的联系。联络不上“男朋友”,晓莉终于察觉不对劲,急忙报案。
日前,博白县人民法院一审以被告人冯某犯诈骗罪,判处有期徒刑一年,并处罚金5000元,并责令退赔1300元给晓莉。
“低价桉树”
去年初,博白县永安镇人庞某经朋友介绍认识了陈某,然后通过陈某认识陈某某、梁某二人,并了解到这3人均为木材生意老板,经济实力雄厚。庞某便想从这3个人身上骗点钱。
随后,庞某从网络上搜到几份相关资料,经修改后伪造成玉林市某局和博白县某公司签订的协议书、交易须知等资料,给陈某、陈某某、梁某看。其又自称是博白县某大型购物广场老板庞某的侄子,认识芬兰(伪造的木材公司老总),可以帮助他们低价购买速生桉转卖赚钱。就这样,庞某取得了陈某、陈某某、梁某的信任。
去年6月3日,庞某对梁某谎称博白县某购物广场能低价买到某地的速生桉树,砍伐后转卖赚钱。梁某便和陈某某开车搭庞某到玉林办理相关事宜。到玉林后,庞某拿出一份协议书和交易书给梁某、陈某某二人过目,并让他们马上交保证金28.4万元竞标。梁某也不多想,便将28.4万元转入庞某指定的一个银行账户。
庞某同样以低价帮助购买速生桉树砍伐为由从陈某、陈某某各骗取了1万元。
骗到这笔钱后,庞某在家乡开办了一间木材加工厂,购买了一台割板机,买了一片山林,其余钱则用于购买建厂材料。
案发后,庞某的亲属代庞某退出赃款31.4万元,公安机关扣押该款发还被害人陈某、陈某某、梁某。
因涉嫌诈骗罪,庞某于去年6月10日被公安机关拘传,次日被刑事拘留。去年12月19日,庞某被博白检察机关提起公诉。日前,法院一审以被告人庞某犯诈骗罪,判处有期徒刑三年五个月,并处罚金4万元。
办案检察官提示:去年以来,博白县检察院受理呈捕的诈骗案超过20件,犯罪嫌疑人受到了法律的惩处。但形形色色的诈骗事件还会重演,遇到一些想要掏你钱袋的人,得多打些问号,多探究真伪,避免上当受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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