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陆川讯为寻求刺激,满足毒瘾,罗某应邀到KTV参加唱歌、跳舞、“嗨K”等活动之后,在某酒店休息之时被公安民警查获其随身携带约60小包、净重359.5克的毒品“K粉”。日前,陆川县检察院以涉嫌非法持有毒品罪对罗某依法提起公诉,陆川县法院开庭审理了该案。
3月10日凌晨,被告人罗某应朋友邀请,到陆川县城某KTV厢房唱歌、跳舞、“嗨K”(即吸食毒品K粉)后,与好友钟某、李某到某酒店开房休息。当天上午9时许,接到群众举报的公安民警在该酒店查房时发现,罗某等人入住的客房有吸食毒品K粉的器具,托盘和吸管等。为逃避公安民警搜查,罗某在公安民警敲门之时将随身携带内有毒品的背包从窗户丢下一楼地面。经公安民警严密搜查,查获罗某扔出的背包内有毒品K粉58小包,净重359.5克。据罗某交代,毒品是其于3月7日从一个叫“星仔”(在逃)的广东男子处以7400元买来的。
4月3日,陆川县检察院以涉嫌非法持有毒品罪依法批准逮捕被告人罗某。日前,陆川县检察院以涉嫌非法持有毒品罪依法对其提起公诉。(谢健婷庞莲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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