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陆川讯陆川男子赖某欲将盗来的赃物向他人销赃,不成想销赃的对象竟是失主的弟弟。近日,他被陆川县人民法院判处有期徒刑9个月并处罚金3000元。
2月3日晚上10时许,被告人赖某在经过陆川县某镇广播电视站附近的一个木工店时发现店内没人,便窜进里面用蛇皮袋将店内的砂带机、砂纸机、手电锯、刻花机、木工冲击钻等物品偷走。3天后,赖某带着盗窃得手的赃物砂带机、砂纸机来到该镇的另一家木工店,问老板杨某要不要做木工的机器,可以便宜卖给他。老板杨某拒绝赖某后,赖某还是赖着不走,并把赃物拿出来给杨某看。看到砂带机后,因自己以前在哥哥那里做过帮手,杨某一眼就认出该砂带机是哥哥家的。杨某心想可能是哥哥的砂带机等被此人给偷了,于是不动声色给了60元赖某买下了两台机器。等赖某走后,杨某立刻给哥哥打电话问他的木工店是不是被偷了,得到哥哥的肯定回答后,杨某便跟哥哥说了赖某可能就是偷窃他木工店的窃贼。由于杨某认得赖某,杨某没有立即向公安机关报案。过了10多天后,尝到甜头的赖某再次回到杨某哥哥的木工店,又一次把其哥哥的木工店洗劫一空。后杨某的哥哥向公安机关报案,公安机关根据杨某提供的线索很快将赖某抓获。经审讯,赖某对其盗窃的犯罪事实供认不讳。
(谭雪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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