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玉林讯日前,玉林市对2014年以来查处的9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及“四风”问题发出通报。分别是:
玉林广播电视报社于2014年8月以购物卡及月饼券抵扣企业广告宣传费,违规向职工发放,社长黄冠华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博白县文地镇中心小学于2013年至2014年间多次在组织教师评卷、研讨会、清洁卫生等活动中违规发放津补贴,2015年5月,原常务副校长杨浩受到降低岗位等级处分,出纳莫华受到记过处分。
兴业县人防办副主任严国治利用职务之便,于2014年3月至4月多次借用人防工程项目承建企业负责人的皮卡车办私事,并索要油费及维修费,受到党内警告、行政记过处分。
玉州区人民法院一庭原副庭长杨胜琪等3人于2014年6月在浙江出差期间违规接受案件当事人宴请,杨胜琪受到免职、调离审判岗位处理,书记员李永健受到通报批评,原聘用书记员杨玉金被辞退。
陆川县教育局电教站原站长刘恩元生活腐化,长期与他人保持不正当两性关系,并利用职务便利收受好处费,2015年8月受到开除党籍、行政开除处分。
兴业县城隍镇城隍村党支部原书记黄立志与村委原主任倪德珊利用公款组织村干部旅游,黄立志、倪德珊分别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博白县博白镇党委原副书记、人大主席冯勇私开公车到亲戚家吃饭,并将公务用车停放在亲戚家附近过夜,2015年2月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玉州区粮食局纪检组长周建平私自驾驶公车回家并致公车丢失,2014年4月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兴业县扶贫办未经审批擅自租用私人车辆作为该单位的公务用车使用,由单位支付租金,主任文天林受到党内警告、行政警告处分。
通报指出,通报的9起典型问题,说明“四风”问题具有反复性、顽固性,坚决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任重而道远,必须锲而不舍、驰而不息。
通报强调,各级党委(党组)要切实担负起主体责任,强化日常监督管理,中秋、国庆将至,要坚持抓日常、盯节点,始终保持“眼里不揉沙子”的严肃性、认真劲,真正把纪律立起来、严起来、管到位,推动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落地生根。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要认真履行监督责任,按照中央纪委关于锲而不舍、驰而不息纠正“四风”和越往后执纪越严的要求,把中央八项规定作为执纪监督重点,紧盯“四风”新动向新表现,抓早抓小、严格执纪。对严重出现顶风违纪行为,或“四风”问题禁而不绝的,不仅追究直接责任,还要追究领导责任;不仅追究党委主体责任,还要追究纪委监督责任。要充分发挥群众监督和媒体监督作用,畅通举报渠道,保持高压态势,坚决防止“四风”反弹回潮。(胡雄波)
新闻推荐
...
陆川新闻,新鲜有料。可以走尽是天涯,难以品尽是故乡。距离陆川县再远也不是问题。世界很大,期待在此相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