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曾昶通讯员曾霞)打工赚钱不容易,老板欠薪更让人糟心。为了讨回工钱,民工龚某邀约几个愿意“撑场”的亲戚朋友,将转包工程的包工头黄某拘禁后,要求其亲属“拿钱赎人”。不料工钱没要到,自己却因此触犯了刑律。目前,龚某等人涉嫌非法拘禁一案正在玉州区人民检察院审查起诉。
2015年,犯罪嫌疑人龚某带着几个农民工兄弟从被害人黄某手里转接了一个建米粉厂厂房的工程,双方签订合同并约定了工钱。不料厂房建好后,该厂房被有关部门认定为违法建筑并强行拆除,而厂房老板以此为由在交付了一部分工钱后,便拒不支付余下的工钱。因手下几个工人追要工钱,龚某在向厂房老板讨要工钱而找不到人的情况下,于2015年10月24日下午,带领阿林、阿木及几个“打抱不平”的亲戚朋友,到某小学工地找转包人黄某追要欠款。黄某表示工钱是无法追回来了,他自己也没有钱垫付。听到此龚某等人愤怒了,他们将黄某拉上车并将他先后带到了陆川县马坡镇的几处荒地,由龚某及阿林、阿木等几人轮流看守,不让黄某逃跑。
期间,龚某等人多次催促黄某联系家人凑齐欠款“拿钱赎人”,但是黄某及其家属都说没办法筹钱。生气的龚某等人便要黄某到鱼塘里泡泡水“清醒清醒”。直到10月25日晚,黄某家属答应以一辆汽车作为抵押将黄某赎出来,双方约定在加油站进行交易。26日凌晨0时许,龚某等人应约在加油站交人时,被公安机关抓获。
这是一起因索要合法债务引发的典型犯罪案件,玉州区人民检察院的检察官借此提醒:“农民工讨要工资,一定要采取合法手段,通过法律途径来维护自己的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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陆川新闻,故乡情,家乡事!不思量,自难忘,梦里不知身是客,魂牵梦萦故乡情。陆川县,是陪我们行走一生的行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