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玉林讯日前,玉林市纪委通报5起发生在群众身边的“四风”和腐败问题。分别是:
1.容县供销合作联社财统股原股长梁锐明、容县农业生产资料公司原经理陈昌绵、原经理甘玮违纪问题。2010年至2012年间,梁锐明、陈昌绵两次伙同他人利用不符合申请条件的容县农业生产资料公司以虚构、伪造材料手段申报获得“新网工程”专项资金85万元,造成国家专项资金严重损失;梁锐明伙同他人以还款名义套取单位公款33万元,从中分得16.5万元,利用职务上的便利,收受好处费共计1.48万元;陈昌绵伙同他人套取集体资金,从中分得6.13万元;甘玮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伙同他人侵吞集体资金,从中分得0.48万元。2016年1月,梁锐明、陈昌绵受到开除党籍处分,甘玮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2016年2月,梁锐明受到行政开除处分,其涉嫌犯罪问题已移送司法机关依法处理。
2.陆川县水产畜牧兽医局原渔业股股长周洪新非法收受他人财物问题。2011年至2015年间,周洪新利用职务之便,为池塘业主获取池塘改造项目补助资金,多次收受好处费共计8.5万元。2016年4月,周洪新受到开除党籍处分,其涉嫌犯罪问题已移送司法机关依法处理。
3.陆川县温泉市场管理所原副所长陈育钧套取国家资金、受贿问题。2013年至2015年期间,陈育钧授意温泉市场管理所工作人员虚开票据套取业务经费共8908元,其中以节假日加班补助的名义发放给职工共6908元;另陈育钧在管理单位资产工作中收受一承租户给予的好处费2000元。2015年12月,陈育钧受到行政记过处分,违纪所得予以追缴。
4.福绵区民政局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股、社会救助股股长梁玉华失职问题。2012年至2015年间,梁玉华在办理低保审核审批的过程中,不按照程序认真审核低保申请人的申报材料,在申报材料不完整、不齐全的情况下审批了23户不符合条件的家庭享受城镇和农村低保,造成国家财政资金损失。2016年3月,梁玉华受到行政记过处分。
5.博白县那林镇综治办副主任黄东违反廉洁纪律问题。2010年至2015年间,黄东利用职务上的便利,占用那林镇文化站的文化和办公用品归个人使用,情节较严重。2015年12月,黄东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胡雄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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