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陈立萍通讯员陈芬 戚茂泉)近日,陆川县工商局乌石工商所成功调解一起混凝土纠纷案件,为消费者朱某挽回经济损失26000元。
今年1月12日,朱某在陆川县某混凝土公司以每方330元购买了38方混凝土用于浇筑自家房屋二楼楼面。然而浇筑15天后,发现楼面出现裂缝,有渗水现象,朱某怀疑混凝土存在质量问题,遂要求经销商赔偿一切经济损失。但经销商认为不是混凝土的质量问题,应该是养护方面出现问题,不同意赔偿。在多次协商无果的情况下,朱某只好投诉至乌石工商所。接到投诉后,该所执法人员经过实地察看,发现情况属实,于是多次向经销商反映有关情况,在双方都不愿意将混凝土送到权威机构进行检测的情况下,召集双方进行调解,最终消费者与经销商达成一致意见:由经销商一次性补偿人民币26000元给消费者朱某,双方对此无异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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