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 陈梅 通讯员 陈柏锦)在大排档酒足饭饱后,强抢大排档老板的狗,还持菜刀追砍老板的弟弟……陆川县珊罗镇六燕村31岁的黄某发“酒疯”生事,日前,被陆川法院以寻衅滋事罪,判处有期徒刑一年。
发“酒疯”
黄某大排档抢狗持刀追人
2018年7月2日22时许,黄某在六燕村某大排档喝醉酒后,欲强行将老板余某春的狗拖走,余某春上前阻拦被黄某拳击胸口。见哥哥被打,弟弟余某辉过来阻拦,也被黄某拳打脚踢并张嘴撕咬;随后,黄某捡起石头砸向余某辉,并抢夺店内的菜刀追砍余某辉。事后,余某辉在陆川县珊罗卫生院诊断结果为全身多处软组织挫伤。
陆川县珊罗派出所接警后赶到现场将黄某抓获,黄某被抓获时仍处于醉酒状态。经查,黄某曾因犯妨害公务罪,于2013年11月被广东省深圳市宝安区人民法院判处有期徒刑六个月。
无事生非,其行为已构成寻衅滋事罪
在庭审中,黄某表示当时自己喝醉了,觉得老板和其弟要打他,所以才打起来的。对自己醉酒后行为,他感到非常对不起大排档老板,希望法官能考虑到当时是喝醉了酒,神智不清才作出的事情,能够给予从轻处罚。
法院认为,黄某在公共场所无事生非,随意殴打并持械追逐他人,扰乱社会秩序,其行为已构成寻衅滋事罪。同时,黄某是累犯,依法应当从重处罚,遂作出上述判决。法官表示,醉酒导致神志不清不是法定的免除责任事由,醉酒时打人毁物一样需要依法承担法律责任,而且,醉酒也不是从轻处罚的理由。
眼下,年关将至,亲朋好友相聚少不了小酌一番,酒酣耳热之际最是考验酒品,切莫因一时贪杯而酒后胡乱生事。
新闻推荐
本报讯(记者黄清通讯员吴明渠)因一些小事闹不愉快,陆川的罗某龙便纠集3个朋友打砸他人的车辆,结果,讲“义气”的4人全部被公安...
陆川新闻,讲述家乡的故事。有观点、有态度,接地气的实时新闻,传播陆川县正能量。看家乡事,品故乡情。家的声音,天涯咫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