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为政府主管价格工作的物价部门,如何发挥职能作用为推进城乡一体化服务呢?从成都的经验和玉林的实际看,关键要发挥价格的杠杆作用,调节利益关系,合理配置资源。统筹城乡发展,推进城乡一体化,特别是促进工业向园区集中,农民向城镇集中,土地向规模经营集中,必然涉及一些利益关系的调节和资源配置,价格是调节利益关系最灵敏的杠杆,是引导资源配置的重要手段。因此,物价部门推进城乡一体化进程的主要任务就是充分发挥价格的杠杆作用,调节利益关系,合理配置资源。
一、发挥价格杠杆的调节和引导作用,促进工业向园区集中。工业园区具有集聚土地、资金、水、电、人才、信息等生产要素的功能,集约利用各种资源,特别是土地资源,减少政府对基础设施和服务体系的投入,方便企业运作,降低企业创业成本,有利于产业集群发展,推动整个区域的工业化社会的转变,带动农村经济结构调整和农村基础设施建设,促使农村剩余劳动力就地或就近转移到非农产业上去,逐步减少农村人口。工业企业是工业园区的主体,工业向园区集中是园区建设发展的关键,在促进城乡一体化中有着牵一发而动全身的作用。追求效益最大化是企业的属性,无论在哪里投资都期望得到最大的回报。因此,低成本,高效益,是企业投资的原动力。工业向工业园区集中,涉及土地、水、电等资源的配置和各种收费等利益关系的调节。资源配置和利益关系调节是否合理,是否有利于企业成长,直接关系到企业进入园区的积极性和热情。为此,物价部门要用好资源配置、利益调节的有效手段,即价格的杠杆作用,合理配置资源,调节利益关系,促进企业向园区集中。具体地说,就是要切实为园区和进入园区的企业提供优质的价格服务,尤其是对涉企收费要严格监管,降低标准,营造工业园区良好的企业成长的价格环境。一是运用价格杠杆促进工业园区发展新优势。要认真研究制定相关措施,深化资源性产品价格和环保收费形成机制改革,引导优质资源加快聚集,合理配置。围绕工业园区建设开展重大基础建设项目建成运营后的价格和收费测算评估工作,研究采取事先出具价格收费意见书、评估报告等方式,引导资本投向节能减排环保产业、公共事业等重大建设项目。对工业园区建设的征地、拆迁涉及的地上附着物补偿费用开展客观、公正、合理的价格认证,保证建设项目顺利实施。二是运用价格杠杆营造良好的企业成长环境。要积极为企业提供优质的价格服务,定期公布重要商品价格,分析重要商品价格走势,为企业调整产品结构提供参考和价格咨询。严格监管涉企收费,对各项涉企收费实行公示,增加透明度,坚决取消不符合收费管理规定的收费项目,降低过高的收费标准。对社会团体涉企收费项目、收费标准进行合理性审查,规范涉及行政许可和限制进入的资产评估、验收等中介服务以及具体垄断性的经营服务收费;扎实开展涉企收费检查和行业协会、市场中介组织收费检查,切实减轻企业负担。三是派员定期或不定期走访企业,听取意见,及时帮助理顺涉企的价费问题,加速企业的发展。四是运用价格杠杆强力促进强优工业向园区集中。着眼提升工业园区的档次,促进工业做强做大,增强工业园区的产业集聚力,要重点引导强优的工业进入园区。对进入工业园区的重点技改项目以及新能源、新材料、新医药和信息技术等新兴产业,在价格与收费政策上予以倾斜,对新兴产业项目建设过程中的用水、用气、用电价格优惠政策。对属于政府定价或政府指导价的自主创新项目,根据前期开发费用高、市场风险大、成本稳定的特点,在试销、推广期间实行区分科技含量高低、按质论价的支持性价格政策,对符合国家环保政策、产业政策并具有产业优势、带动性强的企业,优先推行大用户直购电试点,促进企业进一步做大做强。五是推动增强玉林企业定价能力。加强价格监测网络建设,积极推进在较具优势的工业园区、大型专业市场研究编制市场价格指数、发布重要商品价格。把自治区以上名牌产品纳入监测范围,逐步增加监测品种,扩大品牌市场影响力和竞争力,增强玉林企业的市场定价能力,以此引导优势资源向工业园区聚集,提高产业的集中度。今年,玉林市中药材市场价格列入了国家发改委监测点。这意味着玉林市中药材市场的药材价格将在全国中药材价格形成有了一定的话语权。这对于提升玉林市中药材市场的知名度,扩大品牌影响力、促进玉林市中药材市场的发展都有着重要的意义。今后,我们要争取把玉柴工业园区的内燃机价格、北流民安陶瓷工业园区的日用陶瓷价格列入国家级的价格监测点,增强玉林市内燃机、日用陶瓷的市场定价能力,从而增强这些园区的产业聚集力,提高这些园区的产业集中度、吸引更多的同类或关联度较大的企业进入园区。
二、优化价格环境,促进农民向城镇集中。农民向城镇集中是推进城乡一体化的关键环节,也是提高城镇化水平的有效途径。影响农民向城镇集中关键的问题是利益上的问题。特别是就业、看病、子女教育、住房等,这些与农民的利益息息相关的问题农民十分敏感,尤为关注。这些问题处理不好就会直接影响农民向城镇集中的积极性。如何处理好这些问题呢?价格是调节利益关系的最有效手段。因此,作为价格主管部门,必须发挥好价格的杠杆作用,调节好农民进城涉及的一些利益关系,调节农民向城镇集中。一是维护进城农民就业、培训收费的公平。清理整顿对农民跨地区就业、进城务工的歧视性收费。加强劳动力市场收费管理,严格规范劳务经纪及职业中介收费,降低职业资源鉴定收费标准。严格查处对农村居民进城从事个体经营乱收费乱摊派行为,农村居民进城从事个体经营的收费按政策能减则减,能免则免,鼓励农村居民进城经商,进一步规范涉及农民职业教育收费行为。二是严格规范进城农民子女教育收费的收费标准。研究探讨农民进城后子女就读仍享受原居住地的政策措施,免收学杂费。幼儿园收费按照“按质定级,优质优价”的原则收取教育保育费、代收费、服务性收费外,不得以任何名目收取其他任何费用(包括赞助费)。三是认真落实进城农民住房价格优惠政策。加强经济适用房供给价格和廉租房租金管理,严格审核经济适用房价格和廉租房租金,努力改善进城农民工和农民变市民家庭的住房条件。制定物业服务收费管理办法,规范物业服务收费行为。四是研究探索进城农民医疗卫生服务收费优惠政策。结合医改,研究探索进城农民在社区医院就医免收门诊挂号费,减半收取住院诊疗费和护理费,降低手术费等优惠政策措施。加强药品价格和医疗服务收费的监督检查,研究降低进城农民医疗服务收费标准。五是加强对进城农民工的生活价格指数编制,为政府完善进城务工农民生活保障机制,调整低收入农民工最低生活保障标准或增加必要的生活补贴提供依据。六是研究探索进城农民交通、通讯、电视、用水、用电、用气等收费的优惠政策。引导进城农民工申请办理交通IC卡,制定最优惠的月费标准,免收办卡费。进城农民家庭使用水、电、气价格及通讯、电视收费标准与城镇居民实行用价标准,其安装服务要进一步实行优惠政策。七是研究探索进城农民工户籍管理收费的优惠政策。取消对农民工及家庭人口收取的暂住人口治安管理费;对在城镇有稳定的收入来源、固定住所的农民工,可根据其申请放弃农村土地,公安机关要为其免费办理城镇户口,办理居民身份证只能收取工本费,不得收取其他费用。
三、建立完善土地使用权流动价格体系,促进土地向规模经营集中。土地是农民的基本生产生活资料。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之后,我国广大农村实行土地承包经营。但是,随着经济的发展,土地分散承包到户,也逐渐显露出一些不足和问题。一是土地承包到户,农民分散生产经营,不利于农业规模生产,不利于农业产业化,较大程度地影响了农业的综合效益和农民增收。二是随着工业、服务业的发展,越来越多的农民不再依赖土地生活,大批农村剩余劳动力向非农产业转移,很多农村从事农业生产劳动的都是老年人或留守妇女,有的农户甚至请人代耕种自己承包的土地。三是随着投资领域的多元化,越来越多的企业家意向投资农业领域,进行农业规模化、产业化经营,但是由于土地分散承包到农户,难以进行规模化、产业化经营,较大程度上阻碍了市场资本流向农业领域,影响着现代农业的发展。统筹城乡发展,推进城乡一体化,就是要打破城乡“二元”结构,缩短城乡差别,加快现代农业发展,提高农业产业化程度和农业劳动生产率,促进更多的农民向城镇转移,多渠道增加农民收入。显然,农民分散承包经营土地一定程度上成了制约推进城乡一体化“瓶颈”。要解决这个问题,就必须把农民分散承包的土地适度集中,为农业规模化、产业化提供条件,同时也让农民从承包的责任土地中解放出来,从事非农业性的工作,增加工资性收入。农民是土地的承包者,拥有土地的使用权,要把农民分散经营的土地向规模经营集中,首要的条件就是农民自愿。可见,土地向规模经营集中,既关系资源的配置,也关系农民的切身利益,因此在农民承包的土地向规模经营集中时,或者说农民的土地使用权流转时,农民要得公平的、等价的补偿。这就要求物价部门在促进土地向规模经营集中方面,要切实做好价格服务,充分发挥价格杠杆作用,促进公平的价格形成,确保农民得到公平的、等价的补偿。第一、建立和完善土地使用权流动的价格体系。物价部门要组织开展农村土地流转价格调查研究,制定农村土地流转和集体土地征用最低保护价,片区指导价等配套政策,为农民流转土地承包经营权提供价格咨询、价格指导;积极开展农村土地价格评估,加强农民土地价格评估的监审,科学确定土地价格,逐步改变以土地产出作为单一参照系的定价原则,综合考虑短期与长期、成本与收益、保障与福利等因素,合理确定征地补偿标准和耕地开垦费、耕地闲置费、土地复垦费、建设用地出让和农业土地有序流转价格标准,将农村土地流转价格建立在有保护的市场机制上,确保进城农民能够以农村土地换取城市相应的社会保障,能够保障农民以农村宅基地和住房换取相应的廉租房或经济适用房。第二、按照“等价、有偿”的原则,构筑全市具有梯度级差的土地征用补偿保护价格体系。推行有差别的土地供给价格,确保失地农民能够获得必要的合理补偿。同时,建议通过出让或拍卖所获得的收益,按一定比例返还给村集体经济组织,用于发展集体经济及解决失地农民福利,建立失地农民的社会保险基金。第三、运用价格杠杆作用,发展规模农业,促进土地向规模经营集中。根据规模经营化的发展状况,建立主要生产基地农产品价格引导机制,建立和完善农产品成本核算制度,做好各生产基地农产品价格行情信息的互通和及时传递、发布工作,使生产基地农产品价格始终保持在合理水平,提高农业综合效益,促进农业产业化发展,从而推动农村土地向规模经营集中。
(作者系玉林市物价局局长)
新闻推荐
统筹城乡发展户籍制度改革势在必行 ——政协委员为玉林户籍改革建言献策
政协委员陈国俊特别关注玉林户籍制度改革。他说,玉林市在降低农村居民进城入户门槛方面,做了许多有效的工作。他认为,统筹城乡发展,深化户籍制度改...
玉林新闻,新鲜有料。可以走尽是天涯,难以品尽是故乡。距离玉林再远也不是问题。世界很大,期待在此相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