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张冠中)3月16日,自治区建设用地报批及批后实施调研组莅玉检查玉林市2008-2010年建设用地报批及批后实施情况。副市长禤甲军向调研组汇报有关工作情况。
2008年以来,特别是自治区政府批准玉林市为“只征不转”用地报批试点市后,玉林市稳步开展建设用地报批及批后实施工作,建设用地报批材料保持齐全、规范,占用耕地全部实现“占一补一”、“先补后占”,符合报批程序,并进行备案。征收土地涉及到的乡镇、村组,按规定全部履行了报批前告知、确认和听证程序,征地安置补偿费及时足额支付到位,并足额交纳了新增建设用地土地有偿使用费和耕地开垦费,项目建设占用耕地与土地开发整理项目进行了相应挂钩,落实了耕地占补平衡。
调研组要求,要依法依规开展征地工作,确保征收土地过程的公开、公平、公正。在征收土地后,要多渠道解决农民的生产生活出路问题,加大就业指导工作,增强农民的就业转型能力,确保被征地农民群众的长远生计,还要建立最低生活保障机制、新型农村合作医疗保障机制和新型农村养老保险制度,妥善安置农民生活,结合征地拆迁安置建设农民新村。要建立对征收土地补偿费分配使用的监督检查机制,杜绝出现截留、挪用、贪污征地补偿费等现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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