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30日,在大塘一带附近的道路,路面上的一块预制水泥板已经破烂凹陷。据了解,新兴二路一带结束了电力工程施工后,施工部门在自东向西的机动车道上铺上了预制水泥板,但其中的一些板块已经破损并下陷,造成路面凹凸不平。李鸿荣 摄
每一座城市的地下都密布着一张“网”———支持城市运行必不可少的各类管线设施。为了布好这张“网”,规模不等的地面开挖施工不可避免。
然而,同一条道路甚至是同一地段挖了填、填了又挖,反复施工既影响交通,也浪费了财力。而且,开挖后恢复的道路往往因为路面的整体性被破坏,完工不久即出现破损,于是启动维修工程。如今,这个由道路反复开挖及修复质量而产生的问题,已经成为城市管理的“顽疾”,让人们不禁提出疑问:能不能制定严格的规程和标准来约束市政道路开挖和修复?
开挖与修复质量之困
近日,有读者就市区新兴二路大塘市场附近道路的修复质量提出质疑,并列举了一些具体问题:复原质量差,路面和井盖高低不平,且盖板间留有较大的空隙,车辆驶过时会出现颠簸并发出大的响声。
记者在现场发现,该处井盖由八块条形水泥板组成,盖板之间以及与沙井井沿衔接处多存在两三厘米宽的罅隙,部分罅隙可插入一只成年人的手掌。为防止被罅隙“咬住”,过往这一路段的非机动车辆、行人多选择绕道。另外,由于盖板没完全固定,车辆驶过时会发出刺耳的“砰砰”声,并且有的盖板已出现了裂纹并下沉。
5月26日上午,施工单位梧州光明电力实业有限公司负责该项目的总工程师张进雄接受了记者采访。他介绍,这处开挖施工为110千伏大塘变电站工程,开挖路面为3公里多,沿线设47个井盖。由于盖板未固定,车辆通过时会反复弹起、摔下,部分盖板便出现了裂纹。目前,该公司正与盖板设计方沟通,欲换成较大块的盖板,增强固定性,消除罅隙。
至于盖板上方出现凹陷的问题,张进雄解释说,这是为方便吊装施工而设计,待电缆穿线结束后会用柏油将凹陷处填平。至于什么时候能完成穿线工程,张进雄表示:“穿线的技术要求很高,只要碰破一点,整条电缆就坏了,因此暂不能确定何时能完工。”
尽管施工方正在拟订维修计划,但复原路面不如初的现象屡见不鲜。市第一污水处理厂泵站优化方案顶管工程完成后,富民路东山冲附近多处路面出现下沉,甚至变得坑坑洼洼,下雨时还成了积水点,经过多次维修仍未能从根本上解决。
项目业主梧州粤海环保发展有限公司总经理罗炳权说,下沉地段为施工井所在地。原来,为方便顶管作业,施工单位曾在富民路开挖了多处十多米深的施工井,工程完工后利用挖出的泥土进行回填。然而,受泥水渗透影响,回填土壤出现下沉,带动该区域路面下沉,加上车辆碾压及积水浸泡影响,路面便出现破损。为此,公司要求施工方玉林市市政建筑工程公司进行修复。由于回填土壤沉降尚需时间,易出现不定期下沉,维修效果极不理想,部分路段甚至维修了三四次。
监管衔接与协同之难
显然,城市道路开挖在一定程度上说是不可避免,但开挖复原工程的规范与标准也需引起关注。“道路一完工,管网施工接踵而来。你方唱罢我登场后,这条马路就需维修了。”记者采访中,受访市民对这种反复开挖现象颇感不解。
“地下管线缺乏系统规划和前瞻性,社会快速发展与规划滞后的矛盾突出,是反复开挖的主要原因。同时,由于管线分别归属不同单位,加上管线单位业务方向不同,很难做到与城市道路建设同步施工。因此,‘拉链马路\’近期较难消除。”市市政局科长李小明说。
业内人士指出,施工工期及开挖范围,施工质量、安全及文明施工,分属市政、住建等多个部门,监管衔接中容易出现漏洞,也是道路反复开挖的原因之一。另外,由于其他各种原因,管理部门除了采取罚款、行政处罚外,很难采取比较“有力”的措施,对施工进行监管。
据李小明介绍,对大塘变电站收尾工程留下的路面不平问题,市政部门曾下达整改通知,甚至还两次对施工方处以罚款。“此外,我们只有通过提供地下管线分布图、协助解决施工困难等方式,督促其加快进度,但效果不是很理想”。
至于富民路下陷路段修复出现的“拖沓”问题,罗炳权说,保质期内路面出现下沉,由承建方进行了修复。不过,由于所填充土壤下沉存在不确定性,多次维修仍不能消除。李小明也介绍,为此市政部门对承建方处以了6万元罚款。
市市政管理局一位负责人说,市政科只有两名工作人员,除进行道路开挖监管外,还需兼顾其他工作,不可能派人24小时盯在工地上,也在一定程度上形成了监管空档。此外,因为处罚金额数目不算太大,很难对施工单位形成压力。
一步到位与规划之思
对于道路开挖施工,市民看得见的是交通受影响,以及路面更容易破损等,而看不到的则是较高的工程成本。据市政局专业人员粗略估算,若加上工人工资,开挖、修复一平方米沥青路面、水泥路面、普通人行道的费用分别为160至220元、130元、80至200元,开挖一米路缘石的费用为90元,开挖一平方米城市道路花费为100至200元。
那么,能否建立更严格的规范,提高道路开挖和修复的施工质量?市市政局副局长莫伟坚认为,必须做好源头治理,即加快制定市政道路规划以及如管道燃气等新兴行业的专项规划,严格按照规划进行管理,只有这样,才能减少路面破挖次数。
李小明认为,管线单位必须加强对施工方的监督,施工单位也应增强自觉性,按既定标准进行施工。针对部分施工企业为管线单位下属机构的问题,可考虑将道路、管网工程打包招标,或指定相关企业,专门从事道路开挖、修复工作,提高监管效率。
市委党校副教授卢明认为,应建立一套主管部门与运营商联动管理协调机制,协调好各部门之间的利益关系,统筹规划道路和管网建设问题。对于必须进行的路面开挖行为,既要严格施工标准,也应对延期、质量不达标的业主和施工单位进行严格问责。
卢明还建议,启动路面开挖或修复工程时,管理部门应当要求施工方在现场设立告示牌,将项目名称、施工内容、竣工时限、技术要求等工程信息公之于众,为社会监督提供便利,发动群众参与市政管理。
关注城市建设的市民刘春认为,各部门应增强“管好城市为人民”理念,敢于、善于监管。另外,市政管理部门也要加强与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建筑质量监督机构的沟通协调,严格质量管理,消除修复道路存在的路面不平整等弊端。建筑质量监督机构应主动介入,加强对开挖复原道路的监管。
另外,令人欣慰的是,超前规划建设已经纳入梧州城市管理行为之中。在红岭路网建设过程中,有关部门就预埋了“公共沟”。据市住建委主任韦俊介绍,需进行施工的管线单位,只需向主管部门报装,之后再将管线穿入预设的管道内,此举在一定时期内可减少道路重复开挖的现象。
新闻推荐
过境车流现高峰交警部门24小时全勤服务
玉林新闻,讲述家乡的故事。有观点、有态度,接地气的实时新闻,传播玉林正能量。看家乡事,品故乡情。家的声音,天涯咫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