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27日,“9·14”传销组织非法拘禁人员案在玉州区法院开庭并在中国法院网实行同步网络直播,这是玉林市法院系统内首例采用网络直播公开庭审过程。
■网络直播促进阳光司法
记者于当日上午9时步入法庭,与原来庭审不同的是现场多了一个两人网络直播小组,他们负责同步录入网络直播的文字及图像内容。记者现场打开了笔记本电脑上网,在中国法院网上非常快地打开了玉州法院庭审直播网页,里面用图、文的形式同步直播了庭审过程。
据玉州区法院院长黎汉飞介绍,玉州区法院对庭审实行同步网络直播,主要是促进阳光司法,贯彻审判公开、透明原则,扩大了法制宣传效果,并规范了人民法院庭审。
而主审法官陈榆说:“虽然之前作了精心准备,但是今天的网络直播仍然让我感到有些紧张。这样的网络直播对法官掌握法律程序,了解法律知识,把握庭审气氛都提出较高的要求,包括以前庭审中不太注意的细节,现在都要注意,真不容易。”
■直播典型扩大法制宣传
玉林市法院系统首例网络直播的案件是一起典型的传销组织非法拘禁人员案,涉案人数多,共有16名被告人;社会影响大。黎汉飞认为对该案庭审进行网络直播也是一次法律普及过程,教育意义很大。
2010年9月7日,王国建(另案处理)以介绍女朋友给周志军为由,骗周志军来到玉林,欲让其加入一个名为深圳肇鑫源经贸有限公司的传销组织,在周志军不愿意加入的情况下,王国建伙同被告人兰田、杨红、朱守刚等人,将周志军非法关押在玉州区清宁路34号七楼出租屋。在周志军被关押的时间里,主要由兰田等人召集开会及安排人员看守周志军,兰田等人多次恐吓、打骂周志军,并导致周身体多处轻微伤,直到9月14日15时许民警将周志军解救,周志军被关押6天多。
在庭审现场很多被告人辩解自己也是传销的受害人,并没直接参与打骂周志军,只是陪他吃、睡、玩,所以没有非常拘禁受害人。而公诉机关指出,被告人说他们自己本是受害人,这反而更说明了被告人很清楚地知道传销公司的运作方式,知道对受害人聊天、玩游戏、上课、陪睡觉、陪上课等方式就是起到观察、看守受害人作用,而且被告人自称本是受害人,那就更应知道限制他人自由是人所不容的,是让人无法接受的,本应做到“己所不欲,勿施于人”,但他们却反过来加害他人,因此,被告人本应是值得同情的人反而成了罪人了。
一位法官点评该案时表示,被告人心存一夜暴富的贪念,使被告人丧失理智、丧失了做人的道德标准,触犯了刑法,从受害者变成加害者,这样的案子法律教育意义是很大的。
新闻推荐
投资3300多万元,在玉林城区建设15个流动警务站及规划定点 玉林城区复合型警务工作站正式启动 金湘军出席启动仪式
本报讯(记者黄云)6月27日上午,玉林市城区复合型警务工作站启动仪式在江南公园举行。市委书记、市人大常委会主任金湘军,自治区公安厅副厅长赵晓迅,市委常委、政法委书记陈延...
玉林新闻,讲述家乡的故事。有观点、有态度,接地气的实时新闻,传播玉林正能量。看家乡事,品故乡情。家的声音,天涯咫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