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月1日,玉林市住房与城乡规划建设委员会(以下简称市住建委)在青年广场开展《物业管理条例》颁布实施八周年的宣传活动,玉林城区物业服务企业在现场设置宣传咨询点。此外,各县(市)物业服务企业在各自服务的区域同时开展宣传活动。
活动通过业主满意度调查、发放宣传资料、开展咨询等便民服务活动,大力宣传《物业管理条例》,展示玉林市物业服务企业形象,强化物业服务企业服务理念。市住建委副主任余洪先带领检查小组到现场督查各物业服务企业的宣传情况,对积极开展本次活动的物业服务企业给予好评。
余副主任表示,今年是我国《物业管理条例》颁布实施的第八年,为了更好宣传《物业管理条例》,促进玉林市物业管理工作健康发展,住建委通过电视、广播、报纸、开展专项活动等多种方式宣传物业管理理念,让更多的市民正确对待、理解和接受物业管理,让《物业管理条例》家喻户晓,深入人心,进而促进物业管理规范发展。
本次宣传活动吸引了众多市民前来关注,现场的工作人员派发了《物业管理条例》的宣传资料,并耐心为前来咨询的市民解答物业管理方面的问题。
相关链接:《物业管理条例》是我国第一部物业管理行政法规,确立了一系列重要的物业管理制度,对业主及业主大会、前期物业管理服务、物业的使用与维护等方面做出了明确规定,并明确了相应的法律责任。《物业管理条例》的颁布施行,为维护物业管理市场秩序,规范物业管理活动,保障业主和物业服务企业合法权益提供法律保障;对于促进物业管理健康发展,进一步改善人民群众的生活和工作环境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玉林市住房与城乡规划建设委员会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物业管理条例》,自1997年玉林市成立第一家物业管理企业至今,玉林市物业管理企业已发展到80多家,从业人员5000多人,全市实施物业管理项目180个,物业管理总面积811.1万平方米,含住宅540.8万平方米,非住宅物业270.3万平方米。(谢冬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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