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玉林讯“我也知道酒后不能驾车,但是朋友都在劝酒,不喝又怕伤兄弟感情得罪朋友……唉,这下可亏大了!”玉州区仁东镇的秦某面对“损友”劝酒无法拒绝,为此付出了代价——8月30日,秦某因涉嫌酒后驾车酿事故,被警方刑拘。
7月14日晚上8时许,秦某酒后驾驶两轮摩托车在324国道玉石公路新定村路段,与一辆横穿公路的电动车发生碰撞,事故造成两人受伤。经检验,秦某血液中的乙醇含量达到98mg/ml,属酒醉后驾驶。据秦某说,事故当晚其与几个朋友在仁东镇吃饭喝酒,他因朋友劝酒,推辞不了就喝了一点,没想到后果会如此严重。由于秦某在事故中受了伤,交警等秦某康复后,才依法对其进行了刑事拘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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